租用土地合同期限
一、農村土地出租期限有哪些規(guī)定?
我國土地所有權歸國家和集體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權是可以轉讓和租賃的,那么,農村土地出租期限是多久?最高期限是多少呢?下面,來買地網就來帶大家一起看看-中-國的法律法規(guī)對農村土地出租都有哪些規(guī)定。
第一種情況土地出租最長可達七十年。
需要說明,承包土地跟土地出租是同一概念。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條規(guī)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fā)包的農村土地。”
第二十條規(guī)定“耕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該期限適用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fā)包的農村土地,屬于對特殊主體的特別規(guī)定。這種形式的`承包政策性強,法律要求嚴格。
第二種情況土地出租最長可達二十年。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條規(guī)定:“土地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租賃期間屆滿,當事人可以續(xù)訂租賃合同,但土地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xù)訂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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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農村土地出租超過20年的部分無效嗎?
處理該問題主要有兩種辦法:第一種辦法是:《農村土地承包法》作為土地承包方面的特別法,應當適用其規(guī)定。只要土地出租的期限不超過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即可。比如: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為 15年,那么出租的期限不得超過15年。
第二種辦法是:應當執(zhí)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條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的規(guī)定。所以除特別主體以外,其他一般主體訂立農村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不得超過20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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