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讓協(xié)議書9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協(xié)議書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tài),簽訂協(xié)議書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一般協(xié)議書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土地轉讓協(xié)議書9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土地轉讓協(xié)議書 篇1
一、合同當事人雙方:
甲方(出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二、合同標的:
甲方(出讓人)自愿將 村 組 人土地有償轉讓給乙方(受讓人)。土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土地界址圖》。
三、合同金額
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 元(小寫 元);本合同項下轉讓土地面積為 畝。
四、付款方式:合同簽定日以現金支付一次性交清。
五、雙方責任
1、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guī)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
2、甲方確認其家人(包括父母親及兄弟姐妹)對本合同項下的轉讓交易無任何異議,必須保證對該土地享有合法的使用權,且該土地不得存在任何權利瑕疵。否則,甲方應當賠償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3、該土地轉讓后,乙方對該土地享有法律規(guī)定范圍內的占有、使用、轉租、收益和處分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若需辦理相關法律手續(xù),甲方應當無條件予以協(xié)助。
4、甲方必須承認轉讓后的土地世世代代屬于乙方。
5、乙方的繼承人有權享有本合同項下的一切權利,甲方和甲方的繼承人應當保證乙方及乙方繼承人的權利不受侵犯。
6、若遇該土地有權屬糾紛,由甲方(出讓人)出面解決,所造成的費用損失,由甲方(出讓人)承擔,乙方(受讓人)不承擔任何費用;
7、若遇到村委會、村民小組干部換界或者國家政策性變化,均不影響本合同履行;
8、甲方(出讓人)必須保證和維護乙方(受讓人)利益。
9、該土地若被國家或村集體征用,所得收益和相關補償概由乙方單獨享有,甲方不得主張任何權利,且甲方必須協(xié)助乙方實現上述權利。
六、違約責任:
當事人各方必須嚴格遵守本協(xié)議的各項條款。若甲方違約,甲方除了須退還乙方支付的全部土地轉讓金及相關支出外,應當另行賠償乙方投資建房及建造相關設施所支出的全部費用和造成的損失,除此之外,還須按違約時土地、地上建筑物和附著物三者市場價總和的10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乙方違約,自愿放棄所支付的相關費用。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在該合同第八條進行協(xié)商補充,補充內容同樣生效。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一份,見證人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河南省商城縣長竹園鄉(xiāng) 村 組 人簽訂。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轉讓協(xié)議書 篇2
轉租房(甲方):
承租方(乙方):
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自愿的原則,甲方將坐落在后塢村躍進畈茶地租賃權轉讓給柯昕。經雙方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租賃土地地址:筏頭鄉(xiāng)后塢村計廟塢躍進畈茶地。
二、租賃期限:胡滿華在20xx年向后塢村經濟合作社租賃的躍進畈茶地,從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租期x年。現從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共x年,該土地租賃權轉讓給柯昕。
三、租金:胡滿華與后塢村租賃協(xié)議,由胡滿華履行,其20xx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0日止的租金由甲方付給后塢村經濟合作社,與乙方無涉。乙方柯昕在本協(xié)議生效后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胡滿華土地租賃租金伍萬元。其茶地投入和收益均歸乙方所有。
四、20xx年12月30日協(xié)議期滿后,由柯昕與筏頭鄉(xiāng)后塢村協(xié)商簽訂續(xù)租協(xié)議,后塢村經濟合作社與胡滿華租賃協(xié)議同時終止。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1份,本協(xié)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簽字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電話: 電話:
見證方:
20xx年x月x日
土地轉讓協(xié)議書 篇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經各方友好協(xié)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 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xié)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 該地塊位于 xx 市××××, 土地面積為×××平方米(折 ×××畝)。 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 《土地使用權座落及現狀》 。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商住用地,屬開發(fā)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成立××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 簡稱合作公司), 甲方以所售賣的土地作價 470 萬入股認繳注冊資 本, 占 70%股權;乙方以貨幣出 200 萬一次性出資注冊資本, 占 30% 股權。
2、甲方所出讓的土地保證在合作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下發(fā)后,一 個月內辦理完成土地過戶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并確保該地塊的 容積率大于等于 2.0,綠化率不少于 30%,建筑密度不小于 25%, 土地用途為商業(yè)、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 費、開發(fā)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 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 總價為人民幣。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
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 5%,計人民幣 33.5 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xié)議書,且已辦好合作公司營業(yè)執(zhí)照手續(xù)和完成貨幣入資。
第二期,轉讓土地在國土局登記受理辦理過戶于合作公 司名下時, 雙方簽訂股份轉讓協(xié)議, 乙方再行支付地價款的 30%, 計人民幣。
第三期, 辦結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 10 個工作日 內支付地價款的 55%, 計人民幣 368.5 萬元, 余下 10%的尾款待土 地辦理完規(guī)劃許可證后十天內付清。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甲方應先行辦理 合作公司購買轉讓土地的出讓協(xié)議,以確保過戶等工作的實施進 度與本協(xié)議相吻合。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 解決有關開發(fā)指標、稅費返還及政策協(xié)調。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畝土地的第三方轉讓事宜, 并承諾創(chuàng)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 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 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20個工作日, 視同終止履行本協(xié)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別承擔合作公司注冊的相關費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 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yè)稅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的開發(fā)建設應依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
3、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xié)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xié)議在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矛盾、爭議,經協(xié)商無效時, 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xié)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xié)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土地轉讓協(xié)議書 篇4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身份證:
住址:住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乙方所購買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乙方向甲方購買的商品房為園號樓室。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為實測面積。該商品房為現房。甲方依法獲得并合法擁有該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權,權屬證號為:。
第二條價格與費用
1、該商品房的售價總額為人民幣元,大寫為拾__萬__千__佰__拾__角__分。
2、甲方同意將該商品房原入住費用全部無償轉給乙方。
3、在甲、乙雙方交房前所發(fā)生的管理費、水費、電費、燃氣費、供暖費、電視收視費、電話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應承擔交房后所發(fā)生的上述費用。
第三條付款時間約定
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按期付款:
1、首付款
以該商品房售價總額的%作為首付款,即人民幣元(¥)于20xxXX年XX月XX日(雙方立契過戶日)由乙方交付給甲方。
2、余款
以該商品房售價總額的%作為余款,即人民幣元(¥)于__年__月日前由乙方通過銀行按揭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如因銀行放貸拖延,而非甲乙雙方原因所造成則不追究甲乙雙方違約責任。
4、在雙方交接該商品房前,甲方應已收到第二條中所述全部售房款。
第四條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外,甲方如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乙方有權垵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逾期在15日之內,自本合同第六條規(guī)定的交付期屆滿之日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乙方已付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逾期超過15日后,則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應按本合同第5。3條款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逾期在15日之內,自本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逾期超過15日后,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按本合同第5。3條款規(guī)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同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按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五支付逾期違約金。
3、在雙方簽署本合同后,除本協(xié)議另有約定外,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
任何一方有違反合同的行為,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為售價的'5%,還應就該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包括為實現債權而支出的律師費用及訴訟費用)進行賠償。如雙方均有違約行為,應根據雙方各自違約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相應責任。
第五條交付期限
甲方須在本合同第三條履行完畢后日內,通知乙方收樓,以便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不可抗力,除甲乙雙方協(xié)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實予以延期。
第六條裝飾、設備標準
甲方交付的商品房裝修、設備標準以現房實際情況為準(清單見本合同附件一)。
第七條入住
在簽訂本協(xié)議之前,甲方須將物業(yè)相關費用全部結清,同時雙方辦理立契過戶、入住等相關手續(xù)。
第八條合同解除
在下列情況之一發(fā)生之時,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自該通知送達對方之日起解除。
1、市房地局或貸款銀行未能批準雙方根據本合同之條款上述出售單位;
2、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3、在上述第8。18。2條款規(guī)定的情況下,本合同應解除。甲方應在扣除乙方應付而未付的欠款(除房款以外的)和違約金后,在不支付任何利息或補償的情況下(如有)退還乙方已付房款。
4、如乙方應付而未付的欠款和違約金(如有)已超過乙方已付房款總額,則甲方有權進一步要求乙方賠償。
第九條不可抗力
凡因發(fā)生地震、臺風、暴雨、大火、戰(zhàn)爭、暴*等其他不能預見的、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協(xié)議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應在十五(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協(xié)議不能履行或部分不履行或者需延期履行的理由的證明文件。該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地區(qū)的機構出具交由當地公證機構公證。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可由此部分或全部免除向另一方的賠償責任。
第十條關于物業(yè)管理的約定
乙方領取該商品房鑰匙后,乙方應遵守***的物業(yè)管理規(guī)定,并如期繳納各項費用。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之簽訂、效力、解釋和履行以及本合同項下爭議之解決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xié)調解決,協(xié)商應在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協(xié)商要求的書面通知后立即進行。無論任何原因若爭議在發(fā)出書面通知后十五(15)天內仍未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在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申請根據其有效的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皆有約束力。除仲裁裁決另有裁定外,仲裁費用(包括各方的法律費用)均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三條附則
1、若本合同內有任何條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市有關規(guī)定條例下成為無效、非法或不能執(zhí)行時,本協(xié)議其余條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執(zhí)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損。
2、本合同中的條款標題僅為方便參閱而加入,其不構成本協(xié)議的一個組成部分,且其不應對本協(xié)議中任何條款的解釋產生任何影響。
3、本合同將成為轉讓出售商品房的充分合同,并取代之前雙方達成的任何承諾、陳述和協(xié)議。
4、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調協(xié)商解決,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應被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5、本合同原件一式三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執(zhí)一份,乙方執(zhí)一份,順義縣房屋土地管理局備案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經營部在本次房屋交易過程中起到監(jiān)督協(xié)調的作用,直至乙方辦理入住為止。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代理方(蓋章):
資質證號:
經紀人:
簽約日期:XX年XX月XX日
土地轉讓協(xié)議書 篇5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轉讓方(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guī)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經營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憑祥市南山村蘇崇均后面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
地塊名稱:_____坐落(四至):東至:_____ 南至:_____ 西至:__________ 北至:_____ 面積:約_____畝 備注:(_____地)
第三條 轉讓費
1、補償金獲得方式:甲方一次性獲得轉讓補償金。
2、乙方自愿接受甲方提出的實際轉讓補償金,乙方并獲得土地的承包權或使用權。
3、支付方式:現 金
4、支付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5、支付土地承包權轉讓金:大寫:_____萬_____仟圓整(¥:__________元)。
第四條 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本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fā)包方同意,甲方自愿在本合同生效時同時終止與發(fā)包方所建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根據本合同獲得該土地承包經營權,同時依法建立與發(fā)包方新的承包關系,承擔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費用和義務。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如轉讓土地被國家依法征收、占用造成經濟損失,所有補償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
7、乙方受讓后有自主經營權,甲方對該土地無任何權利義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擾、阻撓乙方的經營。
第五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之后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根據守約方具體經濟損失情況確定。
第六條: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fā)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按下列2種方式解決:
1、 提請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農業(yè)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 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生效條件
1、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發(fā)包方同意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發(fā)包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發(fā)包單位(簽章):
簽約日期: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轉讓協(xié)議書 篇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雙方: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省(自治區(qū)、直轄市)______市(縣)_____________;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guī)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于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二章 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 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guī)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ǘ┲車A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ㄈ┈F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xù)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 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guī)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ǘ┌匆韵聲r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 期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 土地開發(fā)建設與利用
第十條 本合同簽訂后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 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新建建筑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主體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附屬建筑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容 積 率___________________;建 筑 密 度___________________;建 筑 限 高___________________;綠 地 比 例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范圍內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無償移交給政府:(1)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 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污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接口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guī)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yè)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 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guī)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fā)《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 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huán)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guī)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準手續(xù),并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xié)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 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guī)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guī)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筑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xù)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guī)劃執(zhí)行。
第十九條 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條 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guī)定之條件:(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完成開發(fā)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fā),形成工業(yè)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的規(guī)定。
第二十二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后,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xù)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于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xù)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準。
出讓人同意續(xù)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xù),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xù)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xù)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未獲批準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并依照規(guī)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
第二十七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xù)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 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xù)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guī)定沒有批準續(xù)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的殘余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第六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條 任何一方對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三十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fā)生后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如果受讓人不能按時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自滯納之日起,每日按遲延支付款項的___‰向出讓人繳納滯納金,延期付款超過6個月的,出讓人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讓人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出讓人并可請求受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二條 受讓人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出讓人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按時提供出讓土地。由于出讓人未按時提供出讓土地而致使受讓人對本合同項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讓人應當按受讓人已經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___‰向受讓人給付違約金。出讓人延期交付土地超過6個月的,受讓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讓人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并退還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其他部分,受讓人并可請求出讓人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其他損失。
第三十三條 受讓人應當按照合同約定進行開發(fā)建設,超過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fā)日期滿一年未動工開發(fā)的,出讓人可以向受讓人征收相當于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fā)的,出讓人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fā)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fā)遲延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 出讓人交付的土地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土地條件的,應視為違約。受讓人有權要求出讓人按照規(guī)定的條件履行義務,并且賠償延誤履行而給受讓人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 通知和說明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
第三十六條 當事人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開戶銀行、賬號的,應在變更后15日內,將新的地址或開戶銀行、賬號通知另一方。因當事人一方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過錯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在締結本合同時,出讓人有義務解答受讓人對于本合同所提出的問題。
第九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三十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本條第___款規(guī)定的方式解決:(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附則
第四十條 本合同依照本條第___款之規(guī)定生效。
(一)本合同項下宗地出讓方案業(yè)經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ǘ┍竞贤椣伦诘爻鲎尫桨干行杞沖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zhí)___份。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頁,以中文書寫為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的金額、面積等項應當同時以大、小寫表示,大小寫數額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寫為準。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ㄗ灾螀^(qū)、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讓人(章): 受讓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簽字): (簽字):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電報: 電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二○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協(xié)議書 篇7
轉讓方(即承包方、流出方,以下簡稱甲方):
1、農村集體:
戶代表數: 戶
2、負責人: 職務:
3、負責人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即受讓方、流入方,以下簡稱乙方):
、單位:
2、法定代表人:
3、單位地址:
4、法人居民身份證號碼:
為了明晰產權,辦理林權過戶手續(xù),甲乙雙方經平等協(xié)商,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對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地,通過公開協(xié)商方式,按照法定程序,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民法通則》、《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特訂立本轉讓補充合同。
一、荒山荒地名稱、坐落、面積和用途
荒山荒地名稱:(小地名)。合同標的為荒山荒地承包經營權(是指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和依法處分權)。
坐落:
面積: 畝(大寫)
四至界限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詳細四至界限見本合同附件1
的附圖。
用途:本合同轉讓的荒山荒地必須用于林業(yè)生產,未經縣級以上
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二、流轉方式、期限和承包費及支付方式、時間
以轉讓方式承包,承包期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承包費經雙方商議確定為:每畝每年計 元,共畝,應支付承包費合計 元(大寫: )。承包費每年支付一次,一次支付 元,每年承包費必須于 月日以前支付。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發(fā)包的荒山荒地屬本集體所有。
2、依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費。
3、依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監(jiān)督、指導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的
用途合理利用荒山荒地,制止非法損害承包地的行為。
4、執(zhí)行 林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辦理征收、征用、占用的補償事宜。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它權利。
(二)
甲方的義務。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權屬清楚、未設定擔保的荒山荒地(法律規(guī)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及時向縣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權屬變更登記,并幫助乙方申領林權證;第三人對本承包地主張權利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不得影響乙方的權利。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維護乙方承包的荒山荒地的占有、使用、收益權及承包經營權的依法流轉權,承包后所種植的林木所有權;
4、承包期內,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和收回承包地。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它義務。
(三)乙方的權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荒山荒地(法律規(guī)定保護的珍貴、瀕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動物、植物和地下礦藏、埋藏物除外),在甲方的配合、幫助下向縣級以上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申領林權證。
2、對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權,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后,其承包經營權可以依法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轉;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不受干涉。
3、對承包期內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地的行為進行抗辯,依法行使損害賠償請求權。
4、享受國家有關扶持、優(yōu)惠政策;承包經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
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它權利。
(四)
乙方的義務。
1、維持承包荒山荒地的林業(yè)用途,未經有權的林業(yè)行政主管部門依法批準,不得改變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承包地。不斷加大對承包土地的投入,提高其生產能力,提升其使用價值,依約推進開發(fā)利用進度;不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地內開荒、采石、取土、建窯等,不進行破壞性、掠奪式開發(fā)、經營,不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采伐林木應有計劃地依法進行;制止在野外違章用火行為,一旦發(fā)生森林火災和病蟲害、林木盜伐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3、服從、支持 林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接受甲方依法進行的監(jiān)督和指導。
4、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定的其它義務。
四、合同期內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fā)后資源收益的處置:
五、合同期滿時,荒山荒地及荒山荒地開發(fā)后資源資產的處置: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當善意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規(guī)定且無免責事由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大寫:);若造成損失的,應當采取補救措施,履行減損義務,承擔賠償責任,是否繼續(xù)履行合同由守約方決定。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ㄒ唬┮韵聴l件成就時,可以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社會公共利益;
2、發(fā)生不可抗力以致部分或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義務;
3、乙方主動放棄承包期或喪失承包經營能力且自愿要求的。
。ǘ┮韵聴l件成就時,應當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
1、乙方不依照合同交付承包費;
2、乙方破壞性、掠奪性經營,或拋荒,或擅自改變林地用途,經甲方制止無效的;
3、承包林地部分或全部依法轉為其他建設用地;
4、一方違約致使承包合同無法履行或已無履行必要;
5、承包合同期限屆滿。
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應提前60天書面通知對方,若使一方遭受損失的,應由責任方賠償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本承包合同履行發(fā)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可協(xié)商解決,也可以提請村民委員會、鎮(zhèn)人民政府調解;若當事人不愿協(xié)商、調解或協(xié)商、調解不成的,可向林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1、本承包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經勐烈鎮(zhèn)人民政府鑒證后生效,不因甲方承辦人或負責人及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制定補充協(xié)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xié)
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 各執(zhí)一份,本村民委員會
土地轉讓協(xié)議書 篇8
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轉第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zhèn)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雙方就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事宜,本著平等互利,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特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第一條:甲方將位于的地塊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證號為:字第地使用權中的號),總面積為國用【】聯系電話:聯系電話:平方米的土平方米轉讓給乙方(轉讓地塊1 位置詳見紅線圖或宗地圖)。
第二條:轉讓地塊的土地用途為年限為月年,建設年限為日。年月,原土地出讓日至年
第三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也隨之轉讓給乙方(房屋轉讓契約另訂),并向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手續(xù)。
第四條: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為甲方出讓合同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即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地塊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每平方米為元(幣種:寫))?偨痤~(大元(幣種:)。
第六條:乙方受讓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時,愿意承擔甲方原出讓合同(合同號: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
第七條:本合同自批準之日起壹拾伍天內,甲乙雙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向縣國土局和稅務部門及財政部門繳納有關稅2號) 費,土地使用權交易服務費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后,乙方須嚴格按照原出讓合同中所規(guī)定的土地使用規(guī)則進行開發(fā)利用,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和規(guī)劃要求,如需改變須經縣國土局和縣規(guī)劃部門的批準。
第九條:甲乙雙方須在本合同批準之日起十五天內向縣國土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xù),付清全部稅費后,換領《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條:任何一方違約,均應向另一方支付轉讓總額%的違約金,并承擔實際損失的賠償金。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均應認真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如發(fā)生爭議或糾紛,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本合同須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單位蓋章。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國土資源局執(zhí)一份;
。2)本合同簽訂時間3;
(3)(4)本合同簽訂地點;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xié)商訂立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公章:
土地轉讓協(xié)議書 篇9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guī)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 鎮(zhèn)(鄉(xiāng)) 村 組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地塊名稱坐落(四至) 地塊數 (塊) 面積 (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 備注: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年,即自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對甲方實際投入資金和人力改造該地塊的補償金為 元。(沒有補償
金時可填寫為零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第種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無補償金時可劃去),實物為 。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 。(為 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 年月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fā)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鑒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須經發(fā)包方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xù),在合同生效后終止與發(fā)包方的承包關系。
2、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須與發(fā)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xù)。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乙方必須管好用好承包土地,保護地力,不得掠奪性經營,并負責保護好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設施等國家和集體財產。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yè)用途。
8、其他約定: 。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fā)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農業(yè)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 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承包經營權土地的所在地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鑒證、備案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簽定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雙方、發(fā)包方和鑒證單位各執(zhí)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住址:
簽約日期: 年月日
鑒證單位(簽章): 年月日
鑒證日期 年月日
注:本合同所稱轉讓是指承包方有穩(wěn)定的非農職業(yè)或者有穩(wěn)定的收入來源,經承包方申請和發(fā)包方同意,將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經營權讓渡給其他從事農業(yè)生產經營的農戶,由其履行相應土地承包合同的權利和義務。轉讓后原土地承包關系自行終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內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部分或全部滅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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