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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

時間:2022-11-27 14:10:15 買賣合同 我要投稿

【熱】商品房買賣合同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guī)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熱】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1

  出賣人:

  買受人:

  鑒于買、賣雙方已于20xx年4月9日簽定《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為進一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特作如下補充約定。本補充協(xié)議與主合同一樣對雙方當事人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前述合同與本補充協(xié)議有抵觸之處,以本補充協(xié)議為準。

  第一條買賣雙方同意對主合同第五條補充約定如下:

  買受人選擇下列第一種付款方式。

  一、買受人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支付房價款:

  買受人于本補充協(xié)議簽訂的同時(即xx年4月16日之前)向出賣人一次性付清購房款,本補充協(xié)議約定房價總款為1155360元(大寫:壹佰壹拾伍萬伍仟叁佰陸拾零元整,含已付認購定金伍元)。

  二、買受人采用銀行按揭貸款付款方式支付房價款:

  1、買受人于本補充協(xié)議簽訂時一次性向出賣人支付按揭購房的首付款人民幣:×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含已付認購定金×元),余款:×佰×拾×萬×仟元,買受人以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的方式進行支付。

  2、按揭實施辦法及相關責任:

  1)買受人須于主合同簽訂后3日內(即20xx年4月12日前)自行按照按揭銀行的要求,將辦理按揭手續(xù)所需的相關文件交到按揭銀行,用于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買受人應無條件地配合銀行等相關單位辦理按揭手續(xù);

  2)買受人承諾在簽訂主合同以及本補充協(xié)議時,已經充分了解到個人住房按揭貸款的辦理條件和程序,并同意根據所購房屋等實際情況,如實填寫《個人住房按揭貸款承諾書》。若買受人在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起15日內仍未辦理完畢按揭貸款手續(xù)的(以與按揭貸款銀行簽署《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合同》為準),則視為買受人違約,此種情況下,出賣人有權在書面告知買受人的情況下行使合同解除權,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約定總購房款5%的違約金。買受人應當承擔的違約金由出賣人從買受人已經支付的購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買受人已支付的購房首付款扣除買受人應承擔的違約金后剩余部分,由出賣人無息退還給買受人;

  3)買受人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金額及年限以銀行最終批復為準。如銀行批準的貸款金額與買受人申請的金額不一致,則兩者之間的差額作為買受人應當另行支付的首付款,并由買受人在銀行批復貸款額度確定之日起7日內付清,買受人逾期付清,則視為買受人違約,出賣人有權行使合同解除權,買受人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約定總購房款5%的違約金。買受人應當承擔的違約金由出賣人從買受人已經支付的購房首付款中直接扣除;買受人已支付的購房首付款扣除買受人應承擔的違約金后剩余部分,由出賣人無息退還給買受人。

  第二條關于房屋交付事項的補充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賣人有權抗辯買受人提出的依照主合同約定的時間交付房屋的請求,直至買受人履行了相應的義務:

  1)買受人未付清主合同及本補充協(xié)議約定的應付款或應承擔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與出賣人辦理完畢房屋面積補差(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之間的誤差)協(xié)議的簽訂及房款找補手續(xù)之前;

  3)按揭付款的買受人未向出賣人提交代辦權屬證書的資料和費用的。

  2、主合同及本補充協(xié)議簽署后,因不可抗力、政府行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政命令、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府政策變更等)、項目施工片區(qū)停水、停電等因素造成逾期交房的,出賣人可據實延期交房而不承擔逾期交房違約責任;

  3、房屋達到主合同約定的交付使用條件時,無論買受人是否接到出賣人發(fā)出的書面交房通知,買受人均應按主合同約定的交房期限前往辦理房屋交接手續(xù)。出賣人對房屋交付日期另作通知的,則按出賣人發(fā)出的書面交房通知規(guī)定的日期辦理房屋交接手續(xù)。

  買受人逾期不到指定地點接房并辦理房屋交接手續(xù),或逾期未簽署房屋交接清單的,其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出賣人不承擔任何責任,雙方均同意以主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的最后一天作為該房屋實際交付時間,房屋的毀損、滅失風險及應繳納的物業(yè)管理費用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由買受人承擔。由于買受人過錯,未能按期交付,應視為出賣人已按時交付,房屋的保修期開始計算,與商品房有關的包括但不限于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維修資金、全部稅費及風險即由買受人承擔。買受人如果購買的是現(xiàn)房,則應在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內自行向出賣人領取房屋交付通知;

  4、房屋交付時,應由買受人本人自行辦理房屋交付手續(xù)。若買受人本人確實無法在主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之前辦理房屋交付手續(xù)時,可以公證委托的方式委托代理人代理履行房屋的交付手續(xù),委托代理應具備代理的法定要件外,于主合同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前向出賣人提交公證書;

  5、房屋交付時,買受人應按成都市有關規(guī)定將所購商品房的首次專項維修資金交由出賣人代收代繳至房產管理部門指定專戶管理銀行,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專項維修資金以政府規(guī)定的標準為準;如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未按時交納上述費用的,買受人應每日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約定的房屋總價款的萬分之五作為違約金;同時出賣人不承擔逾期辦理房屋權屬證書的責任;

  6、買受人承諾按照主合同對房屋用途的約定使用房屋,不做商業(yè)、辦公使用或出租給他人做商業(yè)、辦公使用;

  7、出賣人有權將主合同附件六中約定的裝飾、設備更換為同檔次的裝飾、設備,并不視為違約,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買賣雙方同意對主合同第十三條補充約定如下: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本數(shù))的,據實結算房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過3%(不含本數(shù))時,買受人不退房。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大于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時,面積誤差比3%以內(含本數(shù))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小于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本數(shù))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3)面積誤差比=(實測套內建筑面積-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合同約定套內建筑面積×100%。

  第四條關于附帶花園或露臺的約定:

  1、買受人同意:買受人所購房屋建筑區(qū)劃范圍內,與底層房屋直接毗連的花園或露臺使用權由出賣人統(tǒng)一分割,并授權相應的底層房屋買受人專有使用,非該相應底層房屋買受人自愿不可撤銷的放棄對該部分綠地的共有使用權;

  2、買受人同意:買受人所購房屋所在樓宇附帶有屋頂花園或露臺的,由出賣人統(tǒng)一分割,并授權購買該房屋的買受人專有使用,對出賣人統(tǒng)一分割,非該頂層房屋買受人自愿不可撤銷的放棄對該部分的使用權,不得主張任何權益;

  3、買受人同意:購買附帶花園或露臺的房屋的買受人必須為公共維修提供方便并遵守物業(yè)管理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并不得改變和損害花園或露臺的隔離方式及其內設臵和相關的公共設施,不得改變花園或露臺用途,不得建造構筑物;

  4、上述附帶花園或露臺的大致位臵和形狀、范圍、面積,由出賣人在銷售時展示給享有專有使用權的買受人,但其實際的位臵、形狀、范圍、面積可由出賣人根據修建地點的具體情況加以確定,買受人不得因實際狀況與展示不一致而提出任何異議或者要求出賣人賠償。

  第五條買受人委托出賣人辦理本補充協(xié)議項下商品房房屋產權證的,買受人須全力配合辦證事宜并向出賣人出具委托手續(xù),在出賣人向其交付本補充協(xié)議項下的商品房時,須向出賣人支付按國家規(guī)定應由買受人承擔的辦理房屋產權證所需各種稅、費并提交相關全部資料。出賣人應在商品房所在項目所有物業(yè)的房屋產權證辦理完畢之日起2年內協(xié)助買受人辦理分戶《國有土地使用證》,并將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交國土管理部門。如因買受人原因導致未在上述期限內向出賣人支付上述費用并提交相關資料,由此導致權證辦理延遲的責任由買受人自行承擔,買受人同時應賠償因此給出賣人造成的損失。

  第六條雙方約定主合同及其附件、本補充協(xié)議之外的任何文件或資料均不對買賣雙方具備約束力,也不作為雙方交房、驗收、退房等事項的標準及條件,其內容僅供參考。

  第七條買賣雙方在主合同及本補充協(xié)議履行過程中,如無任何約定或法定的解除條件下單方面要求解除主合同及本補充協(xié)議的,均視為違約,違約方按合同約定的購房總款的15%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后方可解除主合同及本補充協(xié)議。買、賣雙方行使合同解除權并導致主合同及本補充協(xié)議解除的,自解除之日起5日內買受人應協(xié)助出賣人到房管局辦理買賣合同備案登記的撤銷手續(xù),否則出賣人有權拒絕退還買受人購房款。

  第八條買賣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均應本著誠實信用原則來對待相對人在履行合同時的通知、告知事項,如因重大事項需履行書面通知義務的,則應按照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的通訊地址以特快專遞的形式通知相對人,寄發(fā)特快專遞的一方在郵局寄發(fā)通知或告知內容時的相關憑證可以作為履行通知義務的依據。在成都市市內,寄發(fā)特快專遞后的第3日視為送達日;在成都市以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寄發(fā)特快專遞后的第5日視為送達日,否則相對人因無法盡到通知義務的后果應由過錯人自行承擔。

  第九條在本協(xié)議簽訂后,買賣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因住所地、電話等通信及通訊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化的,均應以書面方式2日內告知對方。否則相對人因無法盡到通知義務的后果應由過錯人自行承擔。

  第十條出賣人在本補充協(xié)議簽訂之前已向買受人明示《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預售許可證(或者城市房屋權屬證書)、國有土地使用證等相關證件及文件,買受人已了解并知悉上述法律法規(guī)、示范文本和證件所表明的內容,出賣人還在簽訂本補充協(xié)議前,向買受人明示了《極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塊臨時管理規(guī)約》和《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并予以了說明,買受人在此承諾遵守該《極地海洋世界住宅板塊臨時管理規(guī)約》和《前期物業(yè)服務合同》。

  第十一條出賣人已對《商品房買賣(預售)合同》及本協(xié)議中所有作黑體字標識的條款對買受人進行了充分說明,并對其他條款根據買受人的重述進行了說明,買受人在此承諾無異議。

  第十二條本協(xié)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出賣人: 買受人:

  授權代表:委托代理人: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2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北京某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依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本市政府部門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和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從事房屋購買代理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購買于 市 區(qū) 房產,建筑面積 平方米,權屬性質 ,原商品房銷售契約編號 。

  第二條 委托代理期限

  乙方自本合同訂立后的次日起 個工作日完成全部代理事項,如因甲方原因耽誤,工作日相應順延。

  第三條 房產價格及付款時間、付款方式

  1.該房產購買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此價格為凈房款,購買該房產甲方應交的其它相關費用詳見附件一。

  2.付款日期、付款方式:

  第四條甲乙雙方相互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婚姻證明、人名章。

  乙方提供: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

  第五條 甲方義務

  1.甲方應及時提供該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過程中所需要的相關證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并保證在辦理過戶交易手續(xù)時按時到場。

  2.若甲方申請銀行按揭貸款,需及時向乙方提供貸款所需資料。

  3.照本合同中約定的付款方式及時間按時交付房款。

  4.乙方通知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甲方應于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到指定地點簽訂,辦理該房屋產權屬變更。

  第六條 乙方義務

  1.乙方確保代理事項真實合法。

  2.確保賣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期過戶,進行房屋交接。

  3.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4.如需變更為甲方代理服務事項、要求和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條 其他事項約定

  1.簽署成交協(xié)議后,錢款交接地點為乙方指定地點,否則后果自負。

  2.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xié)議和其它書面文件,均為本協(xié)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該房屋辦完過戶手續(xù),甲方收到房屋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履行本合同期間,如因不可抗力、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等原因,該房不能辦理權屬變更,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違反本合同第五、六條各項約定之一的,應支付對方該房約定出售價格的5%的違約金作為賠償。

  3.如因賣方原產權證辦理不成功,導致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乙方全部返還甲方所交款項,雙方免責,合同解除。

  第九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如發(fā)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依法向出售房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和乙方蓋章后即生效,合同文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某某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

  現(xiàn)在住址: 地址:

  身份證號碼: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編號:

  第 號

  委托代理人: 經辦人: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簽約日期:

商品房買賣合同3

  甲方(賣方):________

  乙方(買方):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 標的物

  1.甲方所擁有的坐落于____市 號房屋,建筑面積為________平方米,其現(xiàn)用途為自住。

  2.甲方于________年____月購買上述房屋,總價款 元,其中銀行貸款 元,貸款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現(xiàn)有銀行貸款 元尚未償還。

  3.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所有權再無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 房屋價款  買賣雙方同意按套計價,該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包括乙方替甲方償還的剩余銀行貸款)。

  三、 付款方式  買賣雙方同意按下述 種方式支付房款:

  1.一次性付款,乙方于辦理該房屋買賣立契過戶之日起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全部購房款。

  2.分期付款,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甲方總房款30%的購房款,剩余購房款于辦理房屋立契過戶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

  3.貸款付款,乙方于簽訂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支付甲方總房款30%的購房款,剩余購房款由乙方向 申請貸款支付,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 提交貸款申請。

  四、剩余銀行貸款還款事項  因該標的房屋在銀行存在房屋按揭貸款的事實,甲方尚欠銀行貸款數(shù)額元,該筆款項由乙方按照甲方與銀行簽訂的《房屋按揭貸款合同》約定的39;內容予以承擔。

  五、 房屋交付  甲方應于銀行貸款償還完畢并贖回房屋產權證之日起____日內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并配合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

  六、 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時,甲乙雙方按國家規(guī)定各自承擔有關稅費。

  2.甲方已交納的公共維修基金和供暖費已計入房屋總價,隨房屋轉讓一并轉讓給乙方,雙方不再另行結算。房屋交付前發(fā)生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發(fā)生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由乙方承擔。

  3.乙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支付購房款。乙方未按約定支付購房款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曳接馄诟犊钸_____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向乙方要求逾期應付款3%的違約金。甲方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應付款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4.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約定期日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追接馄诮环窟_____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乙方已付購房款3%的違約金;乙方愿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5.因甲方原因,致不能交易過戶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已付購房款,并向乙方支付總房款5%的賠償金。

  七、因訂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包括合同效力,違約糾紛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八、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4

  出賣人(甲方):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

  買受人(乙方):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xié)商,在平等自愿基礎上,就乙方自愿購買甲方所有的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交易房屋具體情況

  1、房屋地址:__________

  2、房屋面積總面積:__________㎡,主房面積:__________㎡,車庫面積:__________㎡,配房面積:__________㎡,閣樓面積:__________㎡,房屋結構:__________㎡,產權:_________年,房屋用途:_________,購房合同編號:_________。

  第二條、交易房屋價款及給付方式

  1、房屋的交易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元整)。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房款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元整)。本合同簽訂之日后甲方貸款余額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元整)由乙方以銀行按揭方式支付月供人民幣_________萬元(大寫:_________元整)。房屋如能辦理更名手續(xù)乙方應在更名辦理時一次性支付甲方剩余房款,甲方積極配合辦理更名手續(xù),本合同簽訂履行后甲方不再支付與本房有關系的任何費用。

  第三條、稅費承擔

  1、本合同項下房屋交易、更名、辦一手房房產證等行為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交易稅費、過戶所產生的費用等一切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對所出賣的房屋享有完全的處分權并保證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而且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甲方原因造成該房屋發(fā)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退還乙方所有已支付房款并賠償乙方所有損失及違約金20萬元(貳拾萬元整)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甲方法律責任。

  2、經雙方協(xié)商確定,甲方在交房當日將水、電等費用結清。

  3、甲方于房產證可辦理后積極無償配合乙方辦理房產證辦理、過戶、更名等手續(xù),甲方應在物業(yè)通知領鑰匙10日內向乙方騰空房屋并交付使用,甲方如未能按時配合乙方辦理所有手續(xù)及交房甲方應賠償乙方違約金20萬元(大寫)貳拾萬元整。

  第五條、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付款,或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貳拾萬元整)。

  2、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甲方向乙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貳拾萬元整)。

  3、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guī)定積極配合將該房屋過戶到乙方名下,甲方自愿支付乙方20萬元(貳拾萬元整)作為違約金。

  4、如乙方為按時向銀行支付按揭造成甲方貸款逾期等不良記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并支付甲方相應損失計違約金20萬元(貳拾萬元整)。

  5、乙方如未能按規(guī)定積極配合甲方辦理房權證交易手續(xù)甲方有權提出中止合同并要求索賠損失。

  6、本房如因天災等一切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所產生的一切損失雙方互不賠償互不追責。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約定,其補充約定經雙方簽章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律師事務所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5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房屋買賣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標的物

  1、甲方所擁有的坐落于____省____市____區(qū)邾城街齊安大道老水產局宿舍樓二單元6樓B座,建筑面積為88平方米,其現(xiàn)用途為自住。

  2、甲方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取得上述房屋的原購房合同。

  3、甲方自愿將上述房屋所有權及房屋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自愿購買該房屋,甲方保證上述房屋所有權及房屋使用權無產權糾紛和無債權糾紛,否則,由甲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二、房屋價款 買賣雙方同意按套計價,該房屋總價款為人民幣壹拾貳萬捌仟元整。

  三、付款方式 買賣雙方同意按下述方式支付房款:一次性付款,乙方于辦理該房屋付款之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購房款。

  四、房屋交付 甲方應于簽訂房屋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 房屋內設備、設施及裝飾按口頭協(xié)商執(zhí)行。

  五、甲乙雙方權利與義務

  1、在辦理產權過戶手續(xù)時,乙方按國家規(guī)定各自承擔有關稅費。甲方承擔原房屋過戶稅費。

  2、甲方已裝修費用已計入房屋總價,隨房屋轉讓給乙方,雙方不得再另行結算。房屋交付前發(fā)生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交付后發(fā)生的物業(yè)管理費、水電費、煤氣費、電話費、網絡費及有線電視信號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期日將合同約定房屋交付乙方。甲方未按約定日期交付房屋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甲方逾期交房達____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可要求甲方支付已付購房款3%的違約金;乙方愿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自本合同約定的交付期滿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按日向乙方支付已付購房款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4、甲乙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____日內向房屋交易部門提出交易申請。

  5、乙方交付房產全款后,而甲方不能交房時,則甲方應立即退回已付房產全款,并向乙方支付總房款的5%的賠償金。

  六、因訂立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包括合同效力,違約糾紛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以下幾種方式解決:

  1、向____區(qū)仲裁委員會提交仲裁;

  2、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xié)商簽訂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相同效力。

  八、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市____區(qū)心連心中介所簽訂。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公證處備案一份,中介公司備案一份,各份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姓名: 住址: 身份證號: 聯(lián)系電話:

  乙方姓名: 住址: 身份證號: 聯(lián)系電話: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6

  1、 納入該商品房分攤的共用部位:本棟樓一層至屋頂?shù)臉翘蓍g、電梯井道、門廳、電梯前室、走道、水電間、電梯機房、外墻。

  2、 未納入該商品房分攤的共用部位:本棟樓一層的架空通道。

  附件五 關于本項目內相關設施、設備的具體約定

  1、 物業(yè)用房位于1#、8#樓一層、13#樓一層及二層。

  2、 門衛(wèi)位于8#樓一層。

  3、 消控中心位于9#樓一層。

  4、 公共衛(wèi)生間位于9#樓一層。

  5、 水泵房、發(fā)電機房、消防水池、水箱、通信機房、電視設備間、專用配電室等位于8#樓地下一層

  附件六 關于裝飾裝修及相關設備標準的約定

  交付的商品方達不到本附件約定裝修標準的,按照本合同第十六條第(三)款約定處理。出賣人未經雙方約定增加的裝置、裝修、裝飾,視為無條件贈送給買受人。 雙方就裝飾裝修主要材料和設備的品牌、產地、規(guī)格、數(shù)量等內容約定如下:

  1、

  2、 起居室:

 。1) 內墻:墻面砂漿打底。

 。2) 頂棚:梁面砂漿打底,板底刮膩子。

  (3) 室內地面:地面砂漿找平層。

  3、 廚房:

 。1) 地面:地面砂漿找平層。

 。2) 墻面:墻面砂漿打底。

 。3) 頂棚:梁面砂漿打底,板底刮膩子。

 。4) 廚具:無

  4、 衛(wèi)生間:

 。1) 地面:地面砂漿找平層。

  (2) 墻面:墻面砂漿打底。

 。3) 頂棚:梁面砂漿打底,板底刮膩子。

 。4) 衛(wèi)生器具:無

  5、 漿找平層,頂棚刮膩子,鋁合金窗。

  6、 電梯:

 。1) 品牌:國內知名品牌;

 。2) 型號:普通電梯(非擔架梯)。

  7、 8、

  9、試水龍頭。(2)電:總線到各戶配電箱,戶內安裝一盞試電照明燈泡,其余只預留電工套管。

  10間隔墻及推拉門無分隔由買受人自行分隔與安裝;陽臺花池由買受人自行分隔。

  附件十 出賣人關于遮擋或妨礙房屋正常使用情況的說明

  1、 門廳、走道的消防箱及水電間檢修時打開門可能會對通道通行造成妨礙;

  附件十一補充協(xié)議

  增加:

  1、 室外箱式配電房、景觀綠化的樹木可能會對一樓個別套房產生遮擋,買受方同意接受免除出賣方的責任。

  2、 本項目在景觀施工過程需要對景觀設計方案不斷優(yōu)化修改,可能會和原總平面圖有不相一致的地方,買受方同意接受并免除出賣方的責任。

商品房買賣合同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十四條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房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xx]7號)的規(guī)定,買房人在下列十二種情況下有權單方面通知賣房人解除購房合同:

  理由1、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購房合同目的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理由2、賣方明示違約

  在履行期限屆滿前,房屋賣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的,即賣方明確表示將不交付房屋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理由3、先賣后抵押的

  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賣方未告知買方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導致買方購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理由4、一房二賣的

  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賣方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導致買方購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理由5、隱瞞無證售房事實的

  賣房人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的預售許可證明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理由6、隱瞞房屋抵押的事實

  賣方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理由7、隱瞞房屋已出賣或為拆遷安置房屋的事實

  賣方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理由8、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

  因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質量經檢驗確屬不合格,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理由9、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

  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理由10、面積誤差比超過3%

  賣方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漢有約定處理方式或約定的處理方式不明確的,若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請求返還購房款及利息。

  理由11、過分遲延交付房屋的

  賣方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理由12、過分遲延產權過戶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fā)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90日;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賣方的原因,導致買房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以上是商品房買房人有權解除購房合同的十二個法定理由。買房人在行使合同解除權時,要以書面方式通知賣方,合同自通知到達賣方時解除。賣方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有仲裁協(xié)議的為仲裁機構)確認合同解除的效力。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的性質,買房人可以要求返還自己已付購房款及利息,并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個別情況下,如在上述理由3至理由7五種情況下,買房人還可以請求法院判令賣方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因單方解除合同需要具備嚴格的法定條件并要遵循一定的程序,不當行使合同解除權將構成違約。因此購房者如欲解除同購房合同,應事先咨詢專業(yè)律并按律師的指導意見行使自己的權利更為穩(wěn)妥。

商品房買賣合同8

  筆者在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案件過程中,發(fā)現(xiàn)下述幾個問題是當事人爭議較大的,亦是法官裁判案件時的疑難點,試析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適用范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領導的講話精神,政府組織建設的經濟適用房、公房改制出售的房改房、單位集資房、個人所有的私有房不適用上述司法解釋。實踐中,還大量存在著村民委員會在集體土地上以“舊村改造”名義建設的房屋,原房管局下屬的房管所以危房改造等名義開發(fā)建設的房屋,還有部分企事業(yè)單位在國家劃撥土地上違規(guī)開發(fā)的少量商品房,均向社會出售。對上述幾類房產是否適用司法解釋,實踐中認識很不統(tǒng)一。有人主張以開發(fā)建設者是否符合國務院《城市房地產開發(fā)經營管理條例》確定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設立條件為據確定房屋是否適用司法解釋,有人主張對司法解釋中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作擴大解釋,其中包括符合法定條件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亦包括違規(guī)開發(fā)者,只要是向社會公開銷售,均應適用司法解釋。還有人主張以商品房開發(fā)建設用地是否為國有土地作為是否適用司法解釋的條件之一。

  筆者認為上述意見均不正確。一項法規(guī)的適用范圍,一般由其自身作出規(guī)定。上述司法解釋亦不例外。該司法解釋第一條對其適用范圍作出了規(guī)定,即為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并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因此,確定上述司法解釋的適用范圍,主要是根據開發(fā)建設者是否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房屋是否向社會公開銷售來確定;谏鲜稣J識,非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建設的的房產之買賣不適用解釋,不管是否公開向社會出售;安居工程等國家對購買對象有限制條件的房產,不管是否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建設,均不適用上述司法解釋;解釋的適用與否與開發(fā)用地是否國有、開發(fā)過程是否違規(guī)無關。對此處所謂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作狹義理解,即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房地產管理部門同意設立的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當然,為避免與行政權力的沖突,法院只應進行形式審查,對企業(yè)在實體上是否符合該類企業(yè)的法定條件,法院不作審查。

  2、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分類。

  這是每個審判員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案件時首先要解決的問題。

  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分類,對行政執(zhí)法和司法最有影響和意義的分類是分為商品房現(xiàn)售和商品房預售兩種。這是根據商品房開發(fā)建設過程并結合合同成立時間對商品房買賣合同進行的分類。鑒于有關法律和司法解釋對上述兩種合同的生效條件等分別作出了規(guī)定,上述合同分類問題的影響則直接及于法律適用和合同效力的認定,決定著案件審理的方向。

  根據建設部制定的《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三條的規(guī)定,商品房現(xiàn)售,是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將竣工驗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房價款的行為;商品房預售,是指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將正在建設中的商品房預先出售給買受人,并由買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價款的行為。

  上述對合同的分類,看似直觀而易于理解,但仔細研究就發(fā)現(xiàn)其分類標準模糊不清,未能對所有商品房買賣合同作出兩分,是個不成功的分類。其分類好象是按工程建設的過程進行的,但并未作兩分,因為在竣工和驗收之間還有時間間隔,且上述按工程建設過程分類的原則并未得到徹底貫徹,還揉合進了竣工驗收為合格這一法律評價結果。如此,已竣工未驗收或驗收未達合格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歸于哪一類?同時,即使按上述方法分類,在面對紛繁復雜的現(xiàn)實生活時,還是往往產生不同的認識。如:何為竣工、何為驗收?

  對于已竣工未驗收和驗收未達合格標準的商品房,其買賣合同應按預售還是按現(xiàn)售處理,筆者認為,將上述商品房按現(xiàn)房處理、歸于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現(xiàn)房更符合我國法律區(qū)分現(xiàn)房和預售的初衷:允許房地產開發(fā)商預售商品房是為了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能在工程建設過程中取得部分資金,且該資金必須用于工程建設;預售是一種特殊的銷售,預售的商品房至少還在建設中。上述理解亦符合國人對現(xiàn)房和期房的一般理解:蓋好了的.房子是現(xiàn)房,尚未施工和正在施工的房產為期房;诖,筆者主張將上述房產的買賣糾紛適用現(xiàn)售合同的相關規(guī)定調整,其結果是區(qū)分預售和現(xiàn)售以工程是否竣工為據。這其中實際隱含著已竣工未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房產是不符合法定入市條件的現(xiàn)房這一觀念,和合法與不合法的合同只要種類相同即適用相同的法律規(guī)范的理念。

  此外,根據筆者了解的建設工程和房地產管理法知識,我國法律對何為工程竣工未作解釋。根據漢語詞典的解釋,竣工為工程完了。但對何為驗收,我國法律從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和房地產開發(fā)經營管理兩方面作了不同的規(guī)定。根據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六條和第四十九條的規(guī)定,建設單位收到建設工程竣工報告后,應當組織設計、施工、工程監(jiān)理等有關單位進行竣工驗收,并在驗收合格后15日內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和規(guī)劃、公安消防、環(huán)保等部門出具的認可文件或者準許使用文件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根據國務院《城市房地產開發(fā)經營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第十八條及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房地產開發(fā)項目竣工后,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當向項目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產開發(fā)主管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房地產開發(fā)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竣工驗收申請之日起30日內,對涉及公共安全的內容,組織工程質量監(jiān)督、規(guī)劃、消防、人防等有關部門或者單位進行驗收,驗收的內容為城市規(guī)劃設計條件的落實情況、城市規(guī)劃要求配套的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的建設情況、單項工程的工程質量驗收情況、拆遷安置方案的落實情況、物業(yè)管理的落實情況;驗收結果應報房地產開發(fā)主管部門備案。筆者認為,上述第一個驗收是建設工程質量專項驗收,其結果只說明建設工程質量狀況;第二個驗收是綜合驗收,驗收結果表明商品房是否符合進入市場的條件。商品房買賣糾紛中,要解決的問題是房產是否符合國家對房地產開發(fā)經營管理的要求,是否合法并符合入住條件的商品房,因此,對其中的竣工驗收應按國務院《城市房地產開發(fā)經營管理條例》規(guī)定的內容理解、適用。

  最后,區(qū)分合同種類時還遇到一個程序問題:確定工程進展情況的證據資料一般掌握在開發(fā)商手中,而當了被告的開發(fā)商一般不配合法院工作提供上述資料,法院是否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guī)定》第十五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以進行合法性審查(審查合同合法性)為由主動調查取證?或依照該規(guī)定第七條的規(guī)定將上述證據的舉證責任分配給房地產開發(fā)商一方當事人?筆者認為,前一種作法法律依據不足,后一種作法可采。

  3、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效力問題。

  對商品房預售合同的效力問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最高人民法院有關領導對該規(guī)定所作的說明已作了較明確的闡述,容易理解,操作性較強。但對于商品房現(xiàn)售的條件,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未作明確規(guī)定,對現(xiàn)售合同的效力問題,上述司法解釋亦未作規(guī)定。實踐中對此有不同認識。若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的未依法登記領取產權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當然包括商品房買賣)作為強制性規(guī)定理解,則商品房現(xiàn)售合同生效條件應為房地產

  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但上述理解顯然與建設部《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的商品房現(xiàn)售條件不符。若不作上述理解,則違規(guī)開發(fā)的商品房,只要已竣工,只要不具備導致合同無效的其它事實,買賣即為合法有效的合同而受法律保護,不利于保護消費者的權利,因為沒有行政法規(guī)和法律對商品房現(xiàn)售條件作其出限制性規(guī)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只是部門規(guī)章。筆者認為,在商品房現(xiàn)售合同的效力問題上,我國法律存在漏洞,急需相關的立法和司法機構作出補充。筆者主張,在目前的法律框架內,可以將《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的商品房現(xiàn)售條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結合起來作為商品房現(xiàn)售合同的生效條件,如商品房不符合《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七條規(guī)定的條件,則可以商品房買賣合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為由,援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第(四)項的規(guī)定確認其無效。如此補充現(xiàn)有法律的漏洞。

  4、開發(fā)商逾期協(xié)助業(yè)主辦理房產權轉移違約責任的歸責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嚴格責任作為一般歸責原則,以過錯責任為特殊規(guī)定。商品房買賣合同,一般亦應適用嚴格責任原則。開發(fā)商逾期協(xié)助業(yè)主辦理產權轉移的違約責任是否應適用嚴格責任原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八條規(guī)定,由于出賣人的原因,買受人在下列期限屆滿未能取得房屋權屬證書的,除當事人有特殊約定外,出賣人應當承擔違約責

  任:(一)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二)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標的物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訂立之日起90日。該條司法解釋中,“由于出賣人的原因”作何理解?該條司法解釋采納的是什么歸責原則?筆者傾向于理解為過錯責任原則,理由如下:“由于出賣人的原因”,顯然不包括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如與開發(fā)商有土地使用權出轉讓合同關系的第三人的原因;而嚴格責任原則是不分原因,只要有違約就有責任,除非是因不可抗力。此外,該條解釋規(guī)定的是法定違約責任,責任程度與逾期付款相同而一般大于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因此,適用條件應盡量嚴格,上述認識亦是促使筆者對上述違約責任作過錯責任理解的原因。

  5、因房屋存在質量問題解除合同的條件。

  房屋主體質量經鑒定不合格應解除合同,因法有明文規(guī)定,現(xiàn)在審判實踐中已是共識。但對一般房屋質量問題達到什么程度,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解除合同,實踐中卻存在很大分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三條規(guī)定,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該條顯然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第(四)項規(guī)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即“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解釋和應用,但商品房質量問題到什么程度為“嚴重影響居住使用”?該條解釋的可操作性不強,依賴于法官的自由裁量。有人認為,商品房正常的“居住使用”主要以安全為標準,只要房屋能安全的居住使用,其它質量問題不會嚴重影響居住使用;其他人認為,“居住使用”不僅以安全為條件,與房屋價值相應的舒適和美觀亦是正常居住使用的標準,如房屋不具備與其價值相應的舒適和美觀程度,亦應認定為嚴重影響居住使用。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

  6、關于商品房買賣合同締結過程中欺詐行為的認定。

  在商品房買賣活動中進行欺詐和惡意違約的要承擔最高至雙倍購房款的懲罰性賠償責任,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guī)定中的亮點。上述規(guī)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guī)定確定的,明確了雙倍賠償在商品房買賣糾紛中的適用范圍,防止其運用的任意性,對于正確維護開發(fā)商和消費者雙方的利益起到了一定作用。實踐中,因惡意違約行為客觀性較強,較易審查和認定;而對于欺詐行為如何認定,實踐中審判人員的認識不一。筆者認為,上述司法解釋中的欺詐行為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對欺詐行為的規(guī)定。根據上述法律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欺詐行為主要可以劃分為兩類:即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和虛假陳述。在上述兩種欺詐行為中,虛假陳述是作為,客觀性較強,當事人舉證不易,但法院認定不難,在此不作論述。對于故意隱瞞真實情況如何理解和認定,爭論很多。根據王利明教授的觀點(見王教授所著《違約責任論》有關內容),有義務告知對方真實情況而故意不告知,應認定為故意隱瞞,并提出認定故意隱瞞的關鍵是確定是否有義務向對方陳述真實事實。筆者認為,上述觀點從理論上為我們確認隱瞞行為,提供了簡明和可操作的規(guī)則。但王教授未對如何認定“故意”發(fā)表意見。筆者認為,按一般的理解,故意隱瞞顯然不包括不知道或因過失而未告知的情況。應該承認,存在由于過失而隱瞞真實情況的可能。這就要求查明當事人的主觀情況,如是否知道或應當知道真實情況,結合法律是否確定其有告知此真實情況的義務,若均是確定的,而當事人未告知,并造成對方陷入錯誤認識,則可認定欺詐行為成立。欺詐行為一般較難認定,但筆者認為,有關的法條上有“故意”二字,就應該如此理解和操作,查明不了,依法不予認定即可,但不能推定。

商品房買賣合同9

  甲方(出賣人):

  乙方(買受人):

  由于甲方已收到乙方預付的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 ;¥ 元。雙方同意就下列商品房買賣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甲方自愿將座落在 鎮(zhèn) 路 樓第單元 層 號房,建筑面積約 平方米,地下室面積約 平方米的商品房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甲方所要出售的商品房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購買該商品房。

  二、價款、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商品房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大寫) ;¥ 元。乙方由20xx年 月 日前分 3 次付清給甲方,購房定金作為購房的首付。付款時間、金額具體如下:20xx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 ;¥ 元。20xx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 ;¥ 元。20xx年 月 日前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大寫) ;¥ 元。

  三、移交期限。

  雙方同意于20xx年 月 日前由甲方將上述商品房移交給乙方居住。

  四、違約責任。

  乙方中途悔約,乙方不得向甲方索還定金,甲方有權另行處置該房。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 30 日內將定金退還給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于定金數(shù)額的違約金。

  乙方不能按上述第 二 條向甲方支付房款,每逾期一日,由乙方向甲方給付相當于上述商品房價款千分之 十 的滯納金。若逾期滿 30 日即可認定為乙方中途悔約。甲方不能按期將上述商品房移交給乙方居住,每逾期一日,由甲方向乙方給付相當于上述商品房價款千分之 十 的滯納金。若逾期滿 30 日即可認定為甲方中途悔約。

  五、權屬登記

  上述商品房辦理權屬登記所需資料由開發(fā)商提供給甲方,20xx年 月 日后由甲方提供給乙方,由乙方辦理房產權屬登記,房屋產權歸乙方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上述商品房權屬清楚。若發(fā)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七、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采取協(xié)商辦法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內容必須書寫在第十一條后,補充事項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 三 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 一 份,證明人存留 一 份。

  十一、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合同后附甲方身份證復印件、乙方身份證復印件、證明人身份證復印件。

  2、本合同涂改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品房買賣合同10

  出賣人:_________省礦業(yè)有限公司

  郵政編碼:_________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企業(yè)資質證書號: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何鑫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

  委托銷售代理機構:_________成都中馳房地產營銷策劃有限公司注冊地址:_________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53號嘉云臺

  郵政編碼:_________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戶口(護照或單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lián)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同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層高】【凈高】為:_________3·0___米,【坡屋頂凈高】最低為:_________裝修標準是×元/每平方米。該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照下列第1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其中,該商品房為經濟適用住房的,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同時按照下列第1種方式和第2種方式分別計算該商品房價款。品房價款。佰_____拾_____元整(大寫)。所購商品房總價款合計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具體約定見附件四。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采取下列第種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其余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4、其他方式。

  具體付款方式及期限的約定見附件五。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肆陸_捌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賣人_叁伍柒_份,買受人___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商品房買賣合同11

  為正確、及時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已經公布并實施。其中規(guī)定了商品房買賣中的懲罰性賠償原則,這一規(guī)定對規(guī)范房產市場,保護購房者的切身利益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這引發(fā)了商品房在適用《解釋》的同時是否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以下簡稱《消法》)的問題上眾說紛紜,本文僅就對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中是否適用《消法》談談自己的一些拙見。

  《解釋》中關于懲罰性賠償條款的規(guī)定如下:

  第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ㄒ唬┥唐贩抠I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ǘ┥唐贩抠I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第九條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ㄒ唬┕室怆[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ǘ┕室怆[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ㄈ┕室怆[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其中購房者在購房過程中出現(xiàn)以上的5種情況時除了可以要求開發(fā)商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可以要求由此造成的損害賠償,之后還可以主張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懲罰性的賠償。也就是說如果發(fā)生了以上的5種情況時購房者可以要回的款項的最高額為已付購房款加上相當于已付購房款的懲罰性賠償金再加上已付購房款的利息及造成的損失,即雙倍的已付購房款、利息還有損害賠償金。這樣一來,《解釋》規(guī)定的特定的情況的賠償金額可能超出《消法》規(guī)定的因欺詐而應給予的雙陪賠償。

  這樣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當中除了《解釋》規(guī)定的幾種欺詐以外的欺詐是否適用《消法》的雙倍賠償?

  關于是否適用的問題,有兩種不同的觀點:

  1.適用!督忉尅芬(guī)定的情況與《消法》的規(guī)定并不沖突,在符合《解釋》規(guī)定的具體情形時,無論適用《解釋》還是《消法》都可以。

  2.不適用。消法制定時,所針對的是普通商品市場嚴重存在的假冒偽劣和缺斤短兩的社會問題,所設想的適用范圍的確不包括商品房在內。同時制定的《產品質量法》明文規(guī)定不包括建筑物,可作參考。再就是從目前的實踐來看,大多法院也不認為商品房交易適用《消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主要原因是,商品房買賣合同金額巨大,動則數(shù)十萬、上百萬,判決雙倍賠償會導致雙方利害關系失衡。綜上,此種觀點認為,商品房交易過程中開發(fā)商應承擔的賠償責任是合同約定的賠償責任或賠償實際損失的責任,而不是《消法》所規(guī)定的雙倍賠償責任。

  以上兩種觀點本人認為都過于絕對。我們要根據具體情況區(qū)別對待,分別適用。

  首先,我認為能適用:

  1.從立法本意上來說,《解釋》規(guī)定的賠償額度,按照上面的分析,最高額度可能超出已付購房款的雙倍。解釋規(guī)定的這幾種欺詐行為是屬于商品房買賣糾紛之中最嚴重、最惡劣的幾種。也就是說,這幾種最惡劣的情況可以適用《解釋》規(guī)定的最高雙倍以上的懲罰性賠償,那么,除了《解釋》規(guī)定的幾種嚴重的欺詐情況之外的欺詐行為,應該是適用《消法》的雙倍賠償。當然,實踐中,很難適用最高的雙倍以上的懲罰性賠償,但法律規(guī)定的應然狀態(tài)與法律適用的實然狀態(tài)的差別,跟立法本意無關。

  2.從法律的體系上來說,《消法》既然沒有明確規(guī)定其調整范圍不適用于商品房,那么就是適用!督忉尅吠瑯記]有規(guī)定如果與《消法》沖突時的適用規(guī)則,其實,本來就不沖突。立法者在立法時,因為要維護法律的統(tǒng)一性、權威性、嚴密性,會在立法時盡量的消除法律沖突,盡量不要留下立法的空白。所以說《解釋》和《消法》都是適用的。

  3.《解釋》在商品房合同買賣糾紛中加入了因欺詐而導致的懲罰性的措施,目的是在遏制開發(fā)商在商品房買賣中利用優(yōu)勢欺詐購房者,從而導致的巨大的事實不公。那么我們可以推論:在商品房的買賣中,一般的欺詐適用懲罰性賠償符合立法本意,只是一個度的問題。也就是說,可以適用懲罰性賠償,1倍、1.5倍、2倍等,但不能超出《解釋》規(guī)定適用于特定的五種欺詐的懲罰性賠償?shù)姆秶?/p>

  其次,我認為要有限制性的分別適用。

  也就是說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當中情況千差萬別,一味的去適用雙倍賠償或不適用雙倍賠償都可能在具體案件當中導致不公平的現(xiàn)象發(fā)生。我們要根據具體情況區(qū)別對待,分別適用。

  1.如果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中一刀切,全部不適用雙倍賠償,就只是《解釋》規(guī)定的幾種情況最高可以適用雙培以上的懲罰性賠償,而在商品房合同糾紛中的其他欺詐行為就只能是返還款項,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實際的損失。那么如果其他的欺詐行為的確沒有《解釋》規(guī)定的開發(fā)商的主觀惡意強,但實際造成的損害結果相當大(不一定達到已付購房款的一倍),()這實際上性質的惡劣程度不亞于《解釋》規(guī)定的那幾種情況,即已經達到了《解釋》實行懲罰性賠償責任的制定意圖,那么我們就應該適用雙倍賠償;如果造成的損失不是很大,那么就只是按實際的損失來陪。至于損失達到已付購房款的多大比例才適用《消法》的雙倍賠償,要綜合多方因素,多種情況,比如已付購房款的絕對額、欺詐隱瞞的時間長短、造成損失類型的多少等。

  2.如果在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中,一般的欺詐行為全部不適用《消法》的上雙倍賠償,則很難在不同的欺詐情況下(包括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中的一般欺詐和《解釋》規(guī)定的嚴重的幾種欺詐)保證賠付比例的公平。這樣會導致一種傾向:開發(fā)商因為《解釋》規(guī)定的嚴重欺詐在實踐中都不可能導致雙倍的懲罰性賠償,那么會慫恿他們的一般性欺詐行為;如果一般性的欺詐能有條件的適用《消法》的雙倍賠償,那么嚴重的欺詐行為在實踐中可能用到了雙倍的賠償甚至于更高的雙倍賠償加利息、損害賠償?shù)膸茁蚀笤。這樣才會起到抑制開發(fā)商這種欺詐行為的作用。

  總之,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既要適用《消法》,又要有限度的分情況適用,以期能盡量的發(fā)揮《消法》和《解釋》的效用,切實抑制開發(fā)商的欺詐行為,從而保護購房者的利益。

商品房買賣合同12

  出售方(稱甲方):

  地址:電話:

  購買方(稱乙方):

  姓名性別出生日期一九年月日

  國籍身份證號碼電話地址

  第一條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深圳經濟特區(qū)商品房產管理規(guī)定)制定。

  第二條甲方經深圳市人民政府文件批準,取得位于深圳市地段占地面積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自一九年月日至年

  月日止共計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屬結構,定名為,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乙方自愿向甲方購買上述樓宇內的第座(幢)樓單元,建筑面積為平方尺,占地(分攤面積平方尺)由甲方于一九年月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三百六十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二、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深圳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樓宇單元售價為幣千百拾萬

  千百拾元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

  帳戶名稱:帳號:付款辦法:

  第五條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深圳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三十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條的規(guī)定將樓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guī)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深圳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定金()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深圳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乙付款現(xiàn)在三十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后,由深圳市房管部門發(fā)給房產權證書,業(yè)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并依照國家和廣東省對深圳經濟特區(qū)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優(yōu)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乙方所購樓宇,如發(fā)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深圳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后,由深圳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xù)。

  第十一條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簽訂并經深圳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如發(fā)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精神協(xié)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深圳市仲裁機構仲裁或深圳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共頁,為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深圳市公證處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一九年月日于深圳

商品房買賣合同13

  出售方(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購買方(稱乙方):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本合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_____經濟特區(qū)商品房產管理規(guī)定》制定。

  第二條 甲方經_____市人民政府文件批準,取得位于_____市__________地段占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計_____年,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

  甲方在上述土地興建樓宇,屬_____結構,定名為__________,由甲方出售。

  第三條 乙方自愿向甲方購買上述樓宇內的第_____座(幢)樓_____單元,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平方米,占地____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乙方使用,如遇特殊原因可延期交付使用,但延期不得超過_____天,特殊原因是:

  一、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二、施工中遇到異常的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不能及時解決的;

  三、其它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上述原因必須經_____市有關主管部門的證明文件為依據,方能延期交付使用。

  第四條 甲乙雙方同意上述樓宇單元售價為_____幣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_____角整。

  付款方式由乙方按指定收款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付款,甲方有權追索違約利息,以應付款之日起至付款之日止,按_____市銀行當時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付給甲方,如逾期_____天內,仍未付所欠款項和利息,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將樓宇出售他人,出售之款不足以清還甲方之款時,甲方可向乙方追索,如轉售盈益屬甲方所有。

  第六條 甲方如未按合同第三條的規(guī)定將樓宇單元交付乙方使用,應按合同規(guī)定交付日第二天起至交付日止,以當時_____市銀行貸款利率計算利息,以補償乙方的損失。

  第七條 在簽訂本合同時,甲方應將乙方原認購時所交付的定金__________退回給乙方或抵作購樓價款。

  第八條 甲方出售的樓宇須經_____市建筑質量檢驗部門驗審合格,如質量不合格時,乙方有權提出退房,退房后甲方應將乙付款現(xiàn)在_____天內退回乙方。

  第九條 乙方在交清購樓款后,由_____市房管部門發(fā)給房產權證書,業(yè)主即取得出租、抵押、轉讓等權利,并依照國家和_____省對_____經濟特區(qū)的有關規(guī)定,享受優(yōu)惠待遇。

  乙方在使用期間,有權享用與該樓宇有關連的公共通道、設施、活動場所,同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維護公共設施和公共利益。

  乙方所購樓宇只作 使用。在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樓宇結構,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

  乙方購置的樓宇所占用的土地,按有關土地管理規(guī)定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十條 乙方所購樓宇,如發(fā)生出租、抵押、轉讓等法律行為,應經_____市公證處辦理公證后,由_____市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產權轉移、登記手續(xù)。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用鋼筆填寫的與打字油印的文字,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簽訂并經_____市公證處公證之日起生效。

  如發(fā)生糾紛,雙方應本著友好精神協(xié)商解決,不能解決時,應提請_____市仲裁機構仲裁或_____市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三條 本合同共_____頁,為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_____份,_____市公證處_____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

商品房買賣合同14

  甲方:

  乙方: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房屋結構為______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______原產權證上標明______面積。如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乙方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xù)。

  第四條價格。

  按該房屋的總建筑面積計算,該套房屋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為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乙方交付定金之日起三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并應在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并協(xié)助乙方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金額付款,如未按本合同約定付款,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違約利息,利息按________計算。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guī)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規(guī)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xù)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應當協(xié)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guī)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xù)。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fā)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fā)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guī)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xié)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xié)議中未規(guī)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執(zhí)行。

  第十四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__________各執(zhí)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商品房買賣合同15

  出賣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乙雙方就乙方購買甲方開發(fā)的__________事宜,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一份《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__________,下稱“購房合同”),現(xiàn)經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則協(xié)商一致,就該購房合同的解除和終止事宜,特達成以下協(xié)議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zhí)行。

  一、甲方同意乙方退房。乙方在本協(xié)生效之日起_______天之內,持上述車庫購房合同及付款收據原件等相關資料,向甲方辦理退房手續(xù)。

  二、甲方辦理完所有退房手續(xù)后,立即退還乙方全部購房款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并無須支付任何利息。

  三、甲、乙雙方自愿協(xié)商解除購房合同,雙方同意任何一方無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金。

  四、截止本協(xié)議簽訂之日,甲乙雙方就上述《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__________)的簽訂,以及該合同已經履行和未履行的權利義務,均無任何異議,互不追究責任及損失。

  五、自本協(xié)議生效之日起,上述《商品房買賣合同》(編號:__________)終止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雙方所有的權利義務終止,甲、乙雙方不再對該合同承擔本協(xié)議書規(guī)定范圍之外的任何法律責任。

  六、本協(xié)議經甲、乙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七、本協(xié)議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爭議解決條款:本協(xié)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雙方均可向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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