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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調解工作自查報告4篇
在生活中,我們都不可避免地要接觸到報告,寫報告的時候要注意內(nèi)容的完整。你知道怎樣寫報告才能寫的好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行政調解工作自查報告,歡迎閱讀與收藏。
行政調解工作自查報告1
我局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執(zhí)法為民”的宗旨,建立完善的行政調解工作機制,為及時處理、化解社會矛盾,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依法行政,推動社會和解發(fā)展,做出了一定努力。
一、20××年行政調解工作
1、領導高度重視,健全工作機構
結合我局實際,完善和加強了我局行政調解組織機構。成立局行政調解委員會,由黨組書記、局長姚陳云局長,黨組成員王美紅任副主任,各股室股長為成員。行政調解委員會下設局行政調解辦公室,由法規(guī)科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明確了行政調解委員會和行政調解辦公室職責。
2、嚴格規(guī)范審計聽證程序
為了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依法行政,我局根據(jù)《審計法實施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要求在作出較大數(shù)額罰款的處罰決定前,應告知被審計單位和有關人員有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明確聽證告知程序、規(guī)范了聽證筆錄和聽證文書。
3、建立檔案管理備案制度
為加強本文書立卷工作,歸檔的文件材料按年度立卷,分別立卷歸檔。堅持部門收集、管理文件材料制度。我局指定文書人員,負責管理本部門的文件材料,并保持相對穩(wěn)定。
4、嚴格考核問責
我局把行政調解工作作為綜治、維穩(wěn)工作考評的`重要內(nèi)容,并納入目標管理。對調解工作成績突出的責任股室和人員進行表彰獎勵;對調解工作不落實,導致矛盾糾紛突出、發(fā)生重大事件的責任股室,將追究相關責任。
二、行政調解情況
20××年我局無行政爭議事項。
三、我局行政調解工作目標
嚴格執(zhí)行《審計法》和《審計法實施條例》,按照《國家審計準則》規(guī)范審計工作,持續(xù)不斷地加強業(yè)務學習和審計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法律意識、服務意識,建立長效的預警機制,促進依法行政,推動社會和解發(fā)展。
行政調解工作自查報告2
市行政調解指導中心:
今年以來,我局按照“堅持科學發(fā)展、構建和諧xx”的工作主題,緊緊圍繞“重在基層、重在預防”的工作思路,堅持以人為本,加強領導,健全機制,增添舉措,扎實推進行政調解工作。按照要求,我局認真開展了自查,自查得分為100分。現(xiàn)將自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目標完成情況
。ㄒ唬┖葑セA,全力推進。(自查得分:28分)
1.抓隊伍建設。一是建立機構。新成立了行政調解中心,中心下設辦公室和6個調解工作組,辦公室負責案件交辦、材料歸檔等日常工作,工作組負責承辦糾紛調解。二是儲備人才。以本部門業(yè)務骨干為主體,其他有關部門領導和專家作為特邀調解員,建成行政調解員人才庫,市本級已儲備人才31人。三是注重培訓。按照“三懂一會”(懂政治、懂法律、懂政策,會做群眾工作)的總體要求,對280名基層勞動保障行政調解員進行培訓,共培訓600余人次,提高業(yè)務水平。
2.抓平臺建設。一是抓硬件投入。今年5月投入10萬余元將調解中心搬遷至主樓,使之更具規(guī)模和實用性,同時保障調解工作經(jīng)費。二是抓軟件規(guī)范。在總結以往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健全了行政調解工作流程等相關制度并上墻公示,完善了《xx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tǒng)行政調解工作管理暫行辦法》。三是落實工作經(jīng)費,兌現(xiàn)個案獎勵,保障行政調解工作正常進行。
3.抓機制建設。一是完善了市、縣、鄉(xiāng)三級調解機制,對涉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的矛盾糾紛,調解中心實行“三三調解”。如在處理瑞德實業(yè)xxxx有限公司兩名職工因解除勞動關系與公司發(fā)生爭議問題時,初期經(jīng)調解中心工作組多次調解未成功,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后我們?nèi)晕捶艞壵{解,經(jīng)副主任、主任多次調解,終于讓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并撤訴。二是對涉及部門多影響面寬的復雜疑難案件,實行聯(lián)合調解。今年以來,在處理xxxx公司與xx名職工的勞動關系糾紛問題上,會同市中級人民法院等部門進行聯(lián)合調解,妥善化解了矛盾糾紛,由公司向職工支付了46萬元的經(jīng)濟補償及加班工資。在處理xxxxxx公司與xx名職工的勞動關系的重大糾紛問題時,市、縣、鄉(xiāng)三級聯(lián)動,歷時三個月終于使問題基本得到解決,消除了重大不穩(wěn)定因素。三是實行行政調解工作聯(lián)絡制度,在市、縣(區(qū))兩級人社部門分別設立了一名聯(lián)絡員,按月報送行政調解報表,隨時報送行政調解信息,及時針對反饋問題制定對策。四是實行行政調解回訪制度,行政調解中心辦公室應積極做好相關材料收集、整理和歸檔。達成調解協(xié)議一個月內(nèi),調解工作組應對當事人進行回訪,了解調解協(xié)議的.落實情況,并敦促當事人按時履行調解協(xié)議。
。ǘ╈`活方法,柔性化解糾紛。(自查得分:50分)
1.突出溫馨調解。一是注重環(huán)境溫馨,以“和為貴”為行政調解室大背景,凸顯人文關懷,促使雙方當事人心平氣和地坐下來協(xié)商問題。二是注重過程溫馨,堅持公開、公正、公平,不厭其煩講政策、說道理,反復多次調解,力爭每一件糾紛在進入法律程度之前得到圓滿解決。三是注重服務溫馨,堅持熱情大方,耐心細致,不卑不亢,用語規(guī)范,增強行政調解親和力。
2.靈活方式方法。針對不同群體、不同案件,采取不同的調解方法,及時化解矛盾糾紛。
3.堅持主動調解。為避免不服仲裁裁決、行政復議、信訪答復結果引起的長期訴訟,切實保障職工權益的及時兌現(xiàn),我們提前介入各類糾紛,逐步建立起以行政調解為前,集中調解為手段的人力資源糾紛調處機制。今年以來,我局調解147件,調解成功142件,調解成功率96.6%。
。ㄈ┘訌娭笇,構建網(wǎng)絡。(自查得分:22分)我局嚴格實行指導調解考評制度,將指導區(qū)縣行政調解工作規(guī)范到日常工作中,并根據(jù)指導行政調解工作成果對的個人進行獎懲。目前,鄉(xiāng)鎮(zhèn)勞動保障所設立了調解室,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設立了調解中心,形成以基層勞動保障站所為依托,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為主體,覆蓋市、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三級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調解網(wǎng)絡,人員、經(jīng)費得到了保證,確!靶〖m紛不出鄉(xiāng)、大糾紛不出縣、突出問題不出市”的目標。通過大力開展行政調解工作,我局化解矛盾糾紛的工作效率明顯提高,多數(shù)糾紛在5日以內(nèi)得以化解,一些重大疑難案件的調解最長時限也沒有超過兩個月。勞動爭議案件明顯減少,來信來訪、舉報投訴案件也呈下降。今年以來,全市人社系統(tǒng)共調解551件,調解成功512件,調解成功率92.9%。
行政調解工作自查報告3
今年,我辦的行政調解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在縣法制辦的指導下,按照建設法治政府和平安的要求,充分發(fā)揮行政調解工作職能,以創(chuàng)新的精神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限度地化解各類行政糾紛、社會矛盾糾紛,將糾紛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tài)。
一、領導重視,健全機構
為充分發(fā)揮行政機關的調節(jié)作用,強化調解意識,履行調解職能,減少矛盾糾紛激化,營造和諧穩(wěn)定的行政管理環(huán)境。我辦領導高度重視,將依法行政調解工作列入辦議事日程,及時召開辦務會,專題研究落實行政調解工作各項任務。成立了以主任為組長的'行政調解領導小組,負責行政調解工作的組織、協(xié)調工作。同時下設行政調解辦公室。
二、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調解的良好氛圍
我辦堅持以信訪和辦理各項工作相結合,采取多種形式深入宣傳《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法》、《行政處罰法》以及本部門涉及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提高廣大群眾的法律素質和依法維權意識,自覺把調解作為解決矛盾糾紛的主要途徑。
三、完善機制,落實責任
在經(jīng)過與人民調解認真的分析對比之后,我辦初步擬定了開展行政調解工作的制度、程序,對開展行政調解的受案范圍、條件、原則做作了規(guī)定。要求行政調解人員嚴格執(zhí)行《首問責任制》、《辦結制》、《責任追究制》,案件落實到人、責任落實到人。建立信息報送聯(lián)絡制度,明確一名信息聯(lián)絡員,專門負責收集行政調解有關信息和數(shù)據(jù)。堅持既相對獨立、各司其職,又相互銜接、整體聯(lián)動的原則,對不愿進行行政調解或未達成協(xié)議的,我辦積極引導當事人運用行政復議、裁決等方式進行解決。實現(xiàn)了“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司法調解”三大調解有機銜接。
四、切實加強行政調解力度
一是以預防、化解矛盾糾紛作為工作重點,堅持抓早、抓小、抓苗頭,嚴防矛盾糾紛激化,即使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二是積極發(fā)揮行政調解職能,強化盡職盡責和服務意識,堅持實行辦領導接訪制度和接待登記制度,對群眾的來訪,能當場解決的當場解決,一時難以解決的想辦法解決,對于確實不能解決的也堅持向群眾耐心、細致地做好說服和解釋工作。三是嚴格落實接待登記制度,對群眾的每一件來信來訪事項均認真進行登記,做好記錄,并交由相關責任人限期辦理,及時向來信來訪群眾告知辦理結果,積極進行調解和疏導,力求在我辦內(nèi)解決爭議。四是大力開展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堅持每月一次排查不穩(wěn)定信息上報制度,認真梳理了我辦存在的不穩(wěn)定因素,并針對性地制定了有效處置方案,有效防止了非正常上訪、重復上訪、集體上訪,以及群眾事件的發(fā)生。
五、存在主要問題
。ㄒ唬┬麄鞴ぷ鞑粔蛏钊霃V泛。由于對行政調解宣傳的不夠廣泛深入,群眾對行政調解還缺乏認識,致使其缺乏群眾基礎。
。ǘ┯^念更新不夠,對行政調解工作方法、以及與其他糾紛化解方式之間的區(qū)別和銜接認識不足,影響行政調解工作效率。
。ㄈ┬姓{解人員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糾紛調解需要辦案人員具有較高的業(yè)務能力,我辦行政調解工作人員經(jīng)驗不足,精通法律、提供高效優(yōu)質服務的人才還較少。
六、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辦將認真按照縣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委員會對行政調解工作的安排,采取有效措施,積極開展行政調解工作,力爭行政調解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績。
一是進一步加強對行政調解工作的組織領導,制訂完善相關制度和工作措施,保障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是加強相關法律法規(guī)宣傳,引導群眾依靠行政調解途徑解決糾紛爭議。
三是加大學習培訓力度,提高行政調解辦案人員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繼續(xù)健全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機制。
行政調解工作自查報告4
創(chuàng)新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穩(wěn)定、構建和諧社會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內(nèi)容,結合本地實際,充分發(fā)揮環(huán)保系統(tǒng)的行政調解作用,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取得了一定工作實效,現(xiàn)將我局積極探索行政調解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主要成效
一是實現(xiàn)了糾紛預防。我局在接待行政調解咨詢、受理申請的過程中,提前了解了信息,提前發(fā)現(xiàn)了問題,提前排查了訴訟隱患。把握社會矛盾動態(tài),為政府決策及矛盾預防工作提供參考。
二是防范了工作風險。強化受理調解人員的風險意識,對不屬于環(huán)保行政調解范圍的申請,積極告知當事人救濟渠道,充分尊重當事人的意愿,注重工作效率和工作方法,不僅提高風險防范意識,而且防范了因調解不當引起當事人纏訴、纏訪,增加行政成本。
三是延伸了職能。堅持行政調解與行政指導、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相結合,全方位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
二、積極探索,深入開展行政調解工作
在依法行政中進一步創(chuàng)新監(jiān)管方式,把行政調解和行政指導貫通到依法行政中,在彰顯執(zhí)法剛性的同時,充分運用調解的辦法處理行政爭議和行政管理的糾紛,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增強解決問題的柔性,化解矛盾、解決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
。ㄒ唬╊I導重視,精心組織
年初,我局召開了專題會,研究部署了行政調解工作。一是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局行政調解工領導小組。明確了責任,強調了行政調解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制定了20xx年行政調解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細化了目標任務。三是專兼結合,建設調解隊伍。在全局范圍內(nèi)選配工作經(jīng)驗豐富,業(yè)務水平較高,責任心強的同志擔任行政調解主任,專門負責行政調解工作,組織、推動行政調解各項工作的落實。
。ǘ┙∪贫,抓好落實
1、健全完善了行政調解工作制度。建立了矛盾糾紛調解室,簽訂了安全監(jiān)管責任狀,落實行政執(zhí)法責任追究制。
2、加強了隊伍管理。組織核準審定執(zhí)法人員資格,加強干部職工法律知識學習培訓,并參加考試,合格率達100%,提高了從業(yè)人員素質。
三、下一步應當做好的工作
。ㄒ唬┨岣咚枷胝J識,不斷強化行政調解的服務意識
進一步提高干部特別是調解員的思想認識,在理念上樹立國情、民情和職能意識,將行政調解與創(chuàng)新社會管理方式、有效化解矛盾糾紛及構建和諧社會相結合,將行政調解與行政指導、行政處罰相結合,在工作中要防止僅僅是走程序的形式主義的調解,防止以折中主義處理的無原則的`調解,防止強迫一方當事人接受調解結果的不民主的調解,以高度負責的工作態(tài)度、精湛的業(yè)務知識和高超的調解藝術真正為人民服務。
。ǘ┨岣呷藛T素質,不斷提升行政調解的服務水平
環(huán)保系統(tǒng)的調解職能以信訪投訴為主,工作人員在調解糾紛上具有較為豐富的經(jīng)驗,但是在調解其它方面卻顯得知識匱乏。要加強調解員在環(huán)境保護法律知識、民事法律知識、合同知識等方面的培訓,拓寬調解員的知識領域,以適應當前的經(jīng)濟發(fā)展形勢,以專業(yè)的法律知識進行調解。
。ㄈ﹦(chuàng)新工作模式,建立健全行政調解工作機制
進一步整合行政調解職能及資源,建立專門的行政調解機構,確定專職調解人員,除重大糾紛外,其他類型的爭議糾紛都由專職調解人員調解,以便統(tǒng)一服務標準、統(tǒng)一調解流程、確保調解結果。
。ㄋ模┩苿铀痉ù_認,賦予行政調解協(xié)議法律效力
在積極鼓勵當事人在調解協(xié)議中約定協(xié)議的強制執(zhí)行力的同時,加強行政調解受理條件、程序、文書與司法調解的對接,積極推動人民法院對行政調解協(xié)議進行確認,進一步提高行政調解協(xié)議的法律效力,對不能按照協(xié)議履行的一方,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強制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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