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國家司法考試 ?
什么是司法呢?司法考試考什么呢?下面讓小編來告訴大家關于司法考試的有關知識吧,歡迎來學習!
國家司法考試 編輯國家司法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及《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設立的職業(yè)證書考試。擔任執(zhí)業(yè)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國家司法考試每年的通過率一般在全國考生人數(shù)的10%左右。[1] 考試主要測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yè)道德。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tǒng)一命題和評卷,成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國家司法考試的考試成績一次有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由司法部統(tǒng)一頒發(fā)相關證書,并可以從事執(zhí)業(yè)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等崗位的工作。[2]
中文名國家司法考試類 型概念對應崗位法官、檢察官、執(zhí)業(yè)律師、公證員類 別國家職業(yè)證書考試目錄1 考試科目2 報名程序3 證書分類4 考試時間5 報考條件6 成績查詢7 成績異議8 通過率9 資格授予10 復習備考計劃▪ 復習計劃▪ 時間安排11 相關問題解答12 最新報道考試科目編輯國家司法考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所應具備的法律專業(yè)知識和從事法律職業(yè)的能力。國家司法考試內容包括: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yè)道德。國家司法考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國家司法考試的命題范圍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國家司法考試大綱》為準。國家司法考試采用閉卷的方式。在民族自治地方組織國家司法考試,可以使用民族語言文字試卷進行考試[3] 。
試卷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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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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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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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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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法制史、憲法、經(jīng)濟法、國際法、國際私法、國際經(jīng)濟法、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yè)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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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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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與行政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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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刑事訴訟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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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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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事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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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含仲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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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卷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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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例(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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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理學、憲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刑法、刑事訴訟法、民法、商法、民事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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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報名程序編輯國家司法考試的報名條件和報名事項在司法部公告及有關文件中公布。各地司法行政機關根據(jù)司法部公告和有關文件,確定并公布本地具體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有關事項,及時向社會公布。[5] 各地司法行政機關在公布報名事項時,應當明確要求報名人員本人到戶籍所在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地點報名。在戶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學習的人員,可以在其工作、學習地報名。司法行政機關采取網(wǎng)上報名方式的,應當要求報名人員本人到戶籍所在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機關指定的報名地點辦理確認手續(xù)[6] 。
證書分類編輯A類:適用于報名學歷為大學本科以上,考試成績?yōu)?60
司法部副部長趙大程考察司法考試工作分以上的應試人員。B類:適用于屬于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qū),且報名學歷為法律專業(yè)?,考試成績?yōu)?60分以上的應試人員。國家司法考試放寬報名學歷條件,主要是依據(jù)《法官法》、《檢察官法》和《律師法》有關適用本科學歷條件確有困難的地區(qū),可以將任職、執(zhí)業(yè)學歷放寬為法律專業(yè)?茖W歷的規(guī)定而采取的措施。因此,符合放寬報名學歷條件、考試合格的人員,按照法律這一特別規(guī)定的精神,應當在放寬地區(qū)任職或執(zhí)業(yè),以保證該地區(qū)法律職業(yè)人才的需求和補充,這也是立法允許在這些地區(qū)放寬報名學歷條件的初衷。至于放寬報名學歷條件人員獲得法律職業(yè)資格后,又取得本科以上學歷的,其任職和執(zhí)業(yè)選擇,應由所在的法院、檢察院系統(tǒng)和律師管理部門規(guī)定并掌握。C類:適用于屬于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qū),考試成績達到放寬地區(qū)合格分數(shù)線的應試人員,以及在民族地區(qū),確需使用少數(shù)民族語言進行訴訟而得到照顧的以民族語言文字應試的人員。此類人員包括報名學歷為法律專業(yè)專科和大學本科以上兩種情況。之所以對這些地區(qū)的應試人員實行合格分數(shù)線放寬,其目的也只是為了保證該地區(qū)法律職業(yè)人才的需求和補充,因此,取得此類證書的人員應當在放寬地區(qū)任職和執(zhí)業(yè)。
考試時間編輯司法考試一般確定在每年9月的第三個周末舉行,考試分為兩天進行,分別考查四個試卷。
報考條件編輯一般報名條件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三)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四)高等院校法律專業(yè)本科畢業(yè)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專業(yè)本科畢業(yè)并具有法律專業(yè)知識;(五)品行良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jīng)辦理報名手續(xù)的,報名無效:(一)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二)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zhí)業(yè)證、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的;(三)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3] 。在校生報名普通高等學校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即大三在校生可以參加司法考試。港澳臺學生報名持香港、澳門、臺灣地區(qū)或者國外高等學校學歷(學位)證書報名的,其學歷(學位)證書須經(jīng)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符合報考學歷(學位)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7]
成績查詢編輯國家司法考試全國統(tǒng)一評卷。根據(jù)《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shù)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國家司法考試成績一般會于11月20日左右公布,可通過司法部網(wǎng)站、中國普法網(wǎng)和聲訊電話查詢。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司法考試網(wǎng)上成績查詢的時間一般為兩周左右,逾期將不能查詢。
成績異議編輯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自考試成績公布之日起15日內,向報名地司法行政機關提出分數(shù)核查的書面申請。香港、澳門考區(qū)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向原報名機構提出分數(shù)核查的書面申請。居住在臺灣地區(qū)應試人員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的,可在臺北市辦理分數(shù)核查書面申請轉遞事宜。根據(jù)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工作規(guī)則》,分數(shù)核查范圍包括試卷四和參加試卷一、試卷二、試卷三考試但無考試成績的試卷?荚嚦煽兘(jīng)核查并已書面通知本人的,不再次核查。司法部及其考試機構不直接受理個人核查申請。應試人員逾期申請的,司法行政機關不再受理。
通過率編輯2007年全國5.8萬多人通過考試獲得法律職業(yè)資格,通過率為22.39%,比上年增長7個百分點。自2002年以來全國共組織實施的6次國家司法考試,19萬多人通過,通過率為13.8%。為滿足經(jīng)濟欠發(fā)達地區(qū)和基層地區(qū)對法律人才的需要,司法部會同有關部門對民族自治地方、經(jīng)濟欠發(fā)達地區(qū)制定了相應的照顧、傾斜政策:放寬報名學歷條件、降低通過分數(shù)以及使用少數(shù)民族文字試卷等。2007年國家司法考試全國合格分數(shù)線為360分,而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區(qū)的合格分數(shù)線為320分,西藏自治區(qū)的合格分數(shù)線放寬為290分。為方便少數(shù)民族考生,自2003年起,國家司法考試試卷除漢文外,增加使用哈薩克文、維吾爾文、朝鮮文、蒙古文等少數(shù)民族語言文字試卷。2006年全國有2247人選擇少數(shù)民族文字試卷。
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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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分數(shù)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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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地區(qū)分數(shù)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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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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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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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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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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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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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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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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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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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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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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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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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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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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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
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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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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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
360
|
320
|
22.39%
|
2008
|
360
|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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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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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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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
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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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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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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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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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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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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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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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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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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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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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 360 | 315 | 約10% |
2013 | 360 | 315 | 約10% |
2014 | 360 | 315 | 約10% |
2015 | 360 | 315 | 約10% |
資格授予編輯國家司法考試全國統(tǒng)一評卷。根據(jù)《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國家司法考試合格分數(shù)線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考試成績。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成績合格,經(jīng)審核符合資格授予條件的人員,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頒發(fā)《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和證書頒發(fā)事宜,由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另行公告。戶籍在放寬報名學歷條件地方、報名時申請享受放寬地方政策、成績合格可以申領B類或C類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在戶籍所在地申請授予法律職業(yè)資格。
復習備考計劃編輯
復習計劃一、作好復習的準備[8] 系統(tǒng)復習要有相對集中的時間,復習前將教材、筆記、復習資料準備好。二、復習中要文字圖像交替文字圖像交替能利于記憶,加深知識在腦海里的時印象。三、定時定量做事——時間要有限制性制定學習目標,做多少事,需要多少時間,要相對地定死,既自己給自己規(guī)定硬指標,是忙時還是閑時都要有學習的責任感和自我約束能力。四、習題是通過司法考試的保障知識強化:通過做題練習進一步鞏固所學知識、溫故而知新,同時增強記憶;[9]
時間安排先打基礎,然后抓重點,主攻三大訴訟及民刑這5大法,重點在高投入高產出的學科上花大力氣,同時照顧好其他小法中的大的得分點,在此基礎上力求全面復習!第一階段:2014年2月1日——2014年3月1日(第一輪復習)考慮到第一階段有春節(jié)的影響,第一階段復習提前至2013年1月,請參考第一階段復習細化指導。第二階段: 2014年3月中旬——2014年7月1日(第二輪復習) 此階段是復習的攻堅階段,主攻方向是5大法[刑法,刑訴,民法,民訴,行政法(訴訟法)],五大法占司考總分的70%第三階段:2014年7月2日——2014年8月10日(第三輪復習) 在這一階段:你主攻方向是:歷年真題。第四階段:2014年8月11日——2014年9月1日(第四輪復習) 在這一階段:你主攻方向是:歷年真題(分知識點歸納總結),此階段要相當重視總結歸納!第五階段:2014年9月2日——2014年9月考試前(適當休息,心態(tài)調整) [10]
相關問題解答編輯問:報考國家司法考試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哪些人員不得報考?答:根據(jù)《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規(guī)定,符合以下條件人員,可以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3)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4)高等學校法律專業(yè)本科畢業(yè)或者高等學校非法律專業(yè)本科畢業(yè)并具有法律專業(yè)知識;(5)品行良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已經(jīng)辦理報名手續(xù)的,報名無效:(1)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2)曾被國家機關開除公職或者曾被吊銷律師執(zhí)業(yè)證、公證員執(zhí)業(yè)證的;(3)被處以二年內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期限未滿或者被處以終身不得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的;(4)提供虛假證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騙取報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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