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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2017年中級會計職稱補報名條件須知
拉薩市、日喀則市、昌都市、林芝、山南市、那曲縣、阿里報考中級會計職稱的考生請注意,補報名時間為7月6日-9日,請各位考生務必抓住這次機會。親,那你了解補報名條件嗎?小編帶你去了解一下。更多相關信息請關注相關欄目!
1、基本條件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yè)道德品質(zhì);
。2)認真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jīng)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jīng)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持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書必須為拉薩市注冊登記的。
2、具體條件
報名參加中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取得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yè),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取得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取得博士學位。
上述有關學歷或?qū)W位,是指經(jīng)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學位)。有關會計工作年限,是指報考人員取得規(guī)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其截止日期為考試報名年度當年年底前。在校生利用業(yè)務時間勤工儉學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對通過全國統(tǒng)一考試,取得經(jīng)濟、統(tǒng)計、審計專業(yè)技術中級資格,并具備上述基本條件的人員,可報名參加中級會計資格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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