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評定誠信承諾書
個人承諾內容:
根據國家、省、市人事職改部門制定出臺的評審條件及要求,本人承諾在申報評審(或通過考試獲得)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過程中誠實守信,所提交的《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評審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簡表》填寫的所有內容以及其它申報材料的原件、復印件都是真實、準確、有效的。如有弄虛作假、違法、違紀、違規(guī)行為,自愿取消本人評審(考試)資格,三年內不得再申報評審考試,并自愿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相關責任及后果,接受相應處罰。
申報人簽名:
專業(yè)職稱聘任承諾書
本人承諾所提交的所有申報材料(包括:畢業(yè)證書、資格證書、聘任書、獲獎證書、考試合格證書及論文、業(yè)績材料等)均真實有效,如提供虛假、失實的申報材料,本人愿就此承擔相應責任,接受有關部門給予的嚴肅處理,三年內不得申報任職資格。
承諾人(簽名):
所屬單位:
年 月 日
職稱申報誠信承諾書(參考范本)
本人鄭重承諾:此次職稱申報所提供的`各類材料真實、準確、有效。如有偽造學歷、資歷、偽造申報材料、剽竊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行為,自愿按有關規(guī)定接受處理。
個人簽名:
年 月 日
備注:1.凡申報職稱的人員均應對本人所提供的各種證件及材料的真實性作出承諾,否則不予參評。
2.誠信承諾書必須由申報人本人簽名,不得代簽。
3.請將誠信承諾書裝訂在《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表》封面與第1頁之間,隨申報材料一同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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