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賞析

《卜算子·黃州定慧院寓居作》原文及賞析

時間:2023-02-20 15:28:49 惠嘉 賞析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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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算子·黃州定慧院寓居作》原文及賞析

  在生活、工作和學(xué)習(xí)中,大家都接觸過古詩吧,古詩的篇幅可長可短,押韻比較自由靈活,不必拘守對仗、聲律。那么什么樣的古詩才是好的古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卜算子·黃州定慧院寓居作》原文及賞析,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原文

  朝代:宋代

  作者:蘇軾

  缺月掛疏桐,漏斷人初靜。誰見幽人獨往來,縹緲孤鴻影。(誰見一作:時見)

  驚起卻回頭,有恨無人省。揀盡寒枝不肯棲,寂寞沙洲冷。

  譯文

  彎彎的勾月懸掛在疏落的梧桐樹上;夜闌人靜,漏壺的水早已滴光了。有誰見到幽人獨自往來,仿佛天邊孤雁般縹緲的身影。

  突然驚起又回過頭來,心有怨恨卻無人知情。挑遍了寒枝也不肯棲息,甘愿在沙洲忍受寂寞凄冷。

  注釋

  漏斷:即指深夜。漏,指古人計時用的漏壺;即指深夜。

  原題“黃州定惠寺寓居作”。

  漏:指更漏而言。這里“漏斷”不過說夜深罷了。

  幽:《易·履卦》:“幽人貞吉”,其義為幽囚。引申為幽靜、優(yōu)雅。

  孤鴻:張九齡《感遇》十二之四:“孤鴻海上來!焙小盾嫦獫O隱叢話》前集三十九:“此詞本詠夜景,至換頭但只說鴻,正如《賀新郎》詞“乳燕飛華屋”,至換頭但只說榴花!。“按兩詞均系泛詠,本未嘗有”夜景“等題,多說鴻,多說石榴,既無所妨,亦未必因之而奇妙。胡評似未諦。

  。豪斫狻!盁o人省“,猶言”無人識“。

  或以為“揀盡寒枝“有語病,亦見注⑷所引同書同條!栋藓!繁尽兑翱蛥矔罚骸庇^隋李元操《鴻雁行》曰:“夕宿寒枝上,朝飛空井旁。“坡語豈無自邪?“此言固是。寒枝意廣泛,又說”不肯棲“,本屬無礙。此句亦有良禽擇木而棲的意思!蹲髠鳌钒Ч荒辏骸兵B則擇木,木豈能擇鳥。“杜甫《遣愁》:”擇木知幽鳥。“

  末句一本作“楓落吳江冷“,全用唐人崔信明斷句,且上下不接,恐非。

  賞析

  這是蘇軾的一首名詞《卜算子》,F(xiàn)在通行的各個版本的詞選中都有一個小序:“黃州定慧院寓居作!睋(jù)史料記載,此詞為公元1083年(神宗元豐六年)初作于黃州,定慧院在今天的湖北黃岡縣東南,蘇軾另有《游定惠院記》一文。由上可知這首詞是蘇軾初貶黃州寓居定慧院時所作。被貶黃州后,雖然自己的生活都有問題,但蘇軾是樂觀曠達(dá)的,能率領(lǐng)全家通過自身的努力來渡過生活難關(guān)。但內(nèi)心深處的幽獨與寂寞是他人無法理解的。在這首詞中,作者借月夜孤鴻這一形象托物寓懷,表達(dá)了孤高自許、蔑視流俗的心境。

  上闋寫的正是深夜院中所見的景色。“缺月掛疏桐,漏斷人初靜。”營造了一個夜深人靜、月掛疏桐的孤寂氛圍,為幽人、孤鴻的出場作鋪墊。“漏”指古人計時用的漏壺:“漏斷”即指深夜。在漏壺水盡,更深人靜的時候,蘇軾步出庭院,抬頭望月,又是一個多么孤寂的夜晚呀!月兒似乎也知趣,從稀疏的桐樹間透出清暉,像是掛在枝椏間。這兩句出筆不凡,渲染出一種孤高出生的境界。接下來的兩句,“誰見幽人獨往來,縹緲孤鴻影!敝車悄敲磳庫o幽寂,在萬物入夢的此刻,又有誰像自己這樣在月光下孤寂地徘徊,就像是一只孤單飛過天穹的凄清的大雁呢?先是點出一位獨來獨往、心事浩茫的“幽人”形象,隨即輕靈飛動地由“幽人”而孤鴻,使這兩個意象產(chǎn)生對應(yīng)和契合,讓人聯(lián)想到:“幽人”那孤高的心境,不正像縹緲若仙的孤鴻之影嗎?這兩句,既是實寫,又通過人、鳥形象的對應(yīng)、嫁接,極富象征意味和詩意之美地強化了“幽人”的超凡脫俗。物我同一,互為補充,使孤獨的形象更具體感人。

  下闋,更是把鴻與人同寫,“驚起卻回頭,有恨無人省!边@是直寫自己孤寂的心境。人孤獨的時候,總會四顧,回頭的尋覓,找到的是更多的孤獨,“有恨無人省”,有誰能理解自己孤獨的心呢?世無知音,孤苦難耐,情何以堪?“揀盡寒枝不肯棲,寂寞沙洲冷!睂懝馒櫾庥霾恍,心懷幽恨,驚恐不已,在寒枝間飛來飛去,揀盡寒枝不肯棲息,只好落宿于寂寞荒冷的沙洲,度過這樣寒冷的夜晚。這里,詞人以象征手法,匠心獨運地通過鴻的孤獨縹緲,驚起回頭、懷抱幽恨和選求宿處,表達(dá)了作者貶謫黃州時期的孤寂處境和高潔自許、不愿隨波逐流的心境。作者與孤鴻惺惺相惜,以擬人化的手法表現(xiàn)孤鴻的心理活動,把自己的主觀感情加以對象化,顯示了高超的藝術(shù)技巧。

  這首詞的境界,確如黃庭堅所說:“語意高妙,似非吃煙火食人語,非胸中有萬卷書,筆下無一點塵俗氣,孰能至此!”這種高曠灑脫、絕去塵俗的境界,得益于高妙的藝術(shù)技巧。作者“以性靈詠物語”,取神題外,意中設(shè)境,托物寓人;對孤鴻和月夜環(huán)境背景的描寫中,選景敘事均簡約凝練,空靈飛動,含蓄蘊藉,生動傳神,具有高度的典型性。

  現(xiàn)今一般以唐圭璋先生的注釋為準(zhǔn),他認(rèn)為此詞上片寫鴻見人,下片寫人見鴻。此詞借物比興。人似飛鴻,飛鴻似人,非鴻非人,亦鴻亦人,人不掩鴻,鴻不掩人,人與鴻凝為一體,托鴻以見人。東坡又有詩云:“人似秋鴻來有信,去如春夢了無痕。”(《正月二十二日與潘郭二生出郊游尋春忽記去年是日同至女王城作詩乃和并韻》)比喻人生來去如鴻雁,代代往復(fù),生生不已。但一個人的經(jīng)歷又像春夢一樣,去而無蹤,難以追懷?梢宰鳛閷φ。這首詞應(yīng)該是有政治寄托的,周濟論詞主“有寄托”與“無寄托”之說,以為“非寄托不入”,而“專寄托則不出”。東坡此詞能臻此境,在于“非因寄托而為是詞”,乃“觸發(fā)于弗克自己,流露于不自知”。這正是蘇軾的才學(xué),氣度,思想的體現(xiàn)。

  創(chuàng)作背景

  據(jù)史料記載,此詞為公元1082年(元豐五年)十二月或公元1083年(宋神宗元豐六年)初作于黃州,定慧院在今天的湖北黃崗縣東南,又作定惠院,蘇軾另有《游定惠院記》一文。由上可知這首詞是蘇軾初貶黃州寓居定慧院時所作。

  作者簡介

  蘇軾(1037—1101),北宋文學(xué)家、書畫家。字子瞻,號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蘇洵子。嘉祐進士。神宗時曾任祠部員外郎,因反對王安石新法而求外職,任杭州通判,知密州、徐州、湖州。后以作詩“謗訕朝廷”罪貶謫黃州。哲宗時任翰林學(xué)士,曾出知杭州、潁州等,官至禮部尚書。后又貶謫惠州、儋州。北還后第二年病死常州。南宋時追謚文忠。與父洵弟轍,合稱“三蘇”。在政治上屬于舊黨,但也有改革弊政的要求。文汪洋恣肆,明白暢達(dá),為“唐宋八大家”之一。詩清新豪健,善用夸張比喻,在藝術(shù)表現(xiàn)方面獨具風(fēng)格。詞開豪放一派,對后代很有影響。擅長行書、楷書,取法李邕、徐浩、顏真卿、楊凝式,而能自創(chuàng)新意。用筆豐腴跌宕,有天真爛漫之趣。與蔡襄、黃庭堅、米芾并稱“宋四家”。能畫竹,學(xué)文同,也喜作枯木怪石。論畫主張“神似”,高度評價“詩中有畫,畫中有詩”的藝術(shù)造詣。詩文有《東坡七集》等,詞集有《東坡樂府》。

  人物生平

  蘇軾生平

  早年經(jīng)歷

  蘇軾于宋仁宗景祐三年十二月十九日(1037年1月8日)出生于眉州眉山,是初唐大臣蘇味道之后。蘇軾的父親蘇洵,即《三字經(jīng)》里提到的“二十七,始發(fā)奮”的“蘇老泉”。蘇洵發(fā)奮雖晚,但是很用功。蘇軾其名“軾”原意為車前的扶手,取其默默無聞卻扶危救困,不可或缺之意。慶歷八年(1048年),蘇洵因父喪居家,閉戶讀書,把自己的學(xué)識品行教授給蘇軾與幼子蘇轍。

  蘇軾生性放達(dá),為人率真,深得道家風(fēng)范。好交友、好美食,創(chuàng)造許多飲食精品,好品茗,亦雅好游山林。

  進京應(yīng)試

  嘉祐元年(1056年),蘇軾首次出川赴京,參加朝廷的科舉考試。蘇洵帶著二十一歲(農(nóng)歷虛歲)的蘇軾、十九歲的蘇轍,自偏僻的西蜀地區(qū),沿江東下,于嘉祐二年(1057年)進京應(yīng)試。

  當(dāng)時的主考官是歐陽修,小試官是梅堯臣。二人正銳意于革新,蘇軾清新灑脫的文風(fēng),一下子把他們震動了。策論的題目是《刑賞忠厚之至論》,蘇軾的策論獲得梅堯臣的賞識,蘇軾在文中寫道:“皋陶為士,將殺人。皋陶曰殺之三,堯曰宥之三。”歐、梅皆不知此句出處,便將他從第一降至第二(一說歐陽修誤認(rèn)為是自己的弟子曾鞏所作,為了避嫌,使他只得第二)。放榜后,蘇軾謁謝,梅堯臣問蘇軾此句出處,蘇軾回答是《三國志·孔融傳》注,歐陽修等回去查,沒查到。蘇軾便說他是取孔融“想當(dāng)然”之意。歐陽修不禁對蘇軾的豪邁極為欣賞,而且預(yù)見了蘇軾的將來:“此人可謂善讀書,善用書,他日文章必獨步天下!

  名動京師

  在歐陽修的一再稱贊下,蘇軾一時聲名大噪。他每有新作,立刻就會傳遍京師。當(dāng)父子名動京師、正要大展身手時,突然傳來蘇軾、蘇轍的母親病故的噩耗。二兄弟隨父回鄉(xiāng)奔喪。

  嘉祐四年(1059年)十月,守喪期滿。翌年二月,三蘇重返汴京。蘇軾授河南府福昌縣主簿,蘇洵試秘書省校書郎。

  嘉祐六年(1061年),在歐陽修的推薦下,蘇軾兄弟參加名為“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的制科考試。九月,蘇軾的對策被評為第三等(一、二等虛設(shè),第三等為實際上第一等),之前宋朝只有一個吳育中過這種制科的第三等,因此蘇軾中第三等被稱為“百年第一”。隨后授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府判官。四年后還朝,任判登聞鼓院,又通過學(xué)士院的考試,任直史館。

  治平三年(1066年),蘇洵病逝,蘇軾、蘇轍兄弟扶柩還鄉(xiāng),守孝三年。三年之后,蘇軾還朝。此時,震動朝野的王安石變法開始。蘇軾的許多師友,包括當(dāng)初賞識他的歐陽修在內(nèi),因反對新法而與新任宰相王安石政見不合,被迫離京。朝野舊雨凋零,蘇軾眼中所見,已不是他二十歲時所見的“平和世界”。

  自請出京

  熙寧四年(1071年),蘇軾上書談?wù)撔路ǖ谋撞。王安石頗感憤怒,于是讓御史謝景在神宗面前陳說蘇軾的過失。蘇軾于是請求出京任職,被授為杭州通判。

  熙寧七年(1074年)秋,蘇軾調(diào)往密州(山東諸城)任知州。

  熙寧十年(1077年)四月至元豐二年(1079年)三月,在徐州任知州。黃河在曹村決口,使梁山泊泛濫,南清河水溢出故道,洪水匯聚在徐州城下,暴漲的洪水不時泄出,城墻即將被洪水沖毀,富有的百姓爭相出城躲避洪水,蘇軾說:“富民出城,全城百姓都會動搖,我和誰來守城?我在這里,洪水決不能沖毀城墻!彬(qū)使富民重新回到城里。蘇軾到武衛(wèi)營,呼喊士兵長官說:“河水即將沖毀城墻,事情危急,雖然你們是禁軍,但也請你們?yōu)槲冶M一點力!笔勘L官說:“太守尚且不躲避路上的洪水,我輩小人,應(yīng)當(dāng)效命。”帶領(lǐng)他的士兵們拿著畚箕鐵鍬出來,修筑東南長堤,頭起戲馬臺,尾連著城墻。雨日夜不停地下,城墻露出水面僅僅只有三版那么高。蘇軾搭建小草屋住在城墻上,路過自己家門也不進去,派官吏分別堵塞缺口以守護城墻,終于保全了徐州城。又請求征調(diào)明年夫役增筑徐州舊城,修建木質(zhì)護岸,以防洪水再來。朝廷同意了他的請求。

  烏臺詩案

  元豐二年(1079年)四月,蘇軾調(diào)任湖州知州。上任后,他即給神宗寫了一封《湖州謝上表》,這本是例行公事,但蘇軾是詩人,筆端常帶感情,即使官樣文章,也忘不了加上點個人色彩,說自己“愚不適時,難以追陪新進”,“老不生事或能牧養(yǎng)小民”,這些話被新黨利用,說他“愚弄朝廷,妄自尊大”、“銜怨懷怒”、“指斥乘輿”、“包藏禍心”,又諷刺政府,莽撞無禮,對皇帝不忠,如此大罪可謂死有余辜。他們從蘇軾的大量詩作中挑出他們認(rèn)為隱含譏諷之意的句子,一時間,朝廷內(nèi)一片倒蘇之聲。七月二十八日,上任才三個月的蘇軾被御史臺的吏卒逮捕,解往京師,受牽連者達(dá)數(shù)十人。這就是北宋著名的“烏臺詩案”(烏臺,即御史臺,因其上植柏樹,終年棲息烏鴉,故稱烏臺)。

  烏臺詩案這一巨大打擊成為蘇軾一生的轉(zhuǎn)折點。新黨們非要置蘇軾于死地不可,救援活動也在朝野同時展開。不但與蘇軾政見相同的許多元老紛紛上書,連一些變法派的有識之士也勸諫神宗不要殺蘇軾。王安石當(dāng)時退休金陵,也上書說:“安有圣世而殺才士乎?”在大家努力下,這場詩案就因王安石“一言而決”,蘇軾得到從輕發(fā)落,貶為黃州(今湖北黃岡)團練副使,“本州安置”,受當(dāng)?shù)毓賳T監(jiān)視。蘇軾下獄一百零三日,險遭殺身之禍。幸虧宋太祖趙匡胤時定下不殺士大夫的國策,他才算躲過一劫。

  黃州團練副使一職相當(dāng)?shù)臀ⅲo實權(quán),而此時蘇軾經(jīng)此一役已變得心灰意冷。蘇軾到任后,心情郁悶,曾多次到黃州城外的赤壁山游覽,寫下了《赤壁賦》、《后赤壁賦》和《念奴嬌·赤壁懷古》等名作,以此來寄托他謫居時的思想感情。公務(wù)之余,他帶領(lǐng)家人開墾城東的一塊坡地,種田幫補生計!皷|坡居士”的別號便是蘇軾在這時起的。

  東山再起

  元豐七年(1084年),蘇軾離開黃州,奉詔赴汝州就任。由于長途跋涉,旅途勞頓,蘇軾的幼兒不幸夭折。汝州路途遙遠(yuǎn),且路費已盡,再加上喪子之痛,蘇軾便上書朝廷,請求暫時不去汝州,先到常州居住,后被批準(zhǔn)。當(dāng)他準(zhǔn)備要南返常州時,神宗駕崩。常州一帶水網(wǎng)交錯,風(fēng)景優(yōu)美。他在常州居住,既無饑寒之憂,又可享美景之樂,而且遠(yuǎn)離了京城政治的紛爭,能與家人、眾多朋友朝夕相處。蘇軾于是選擇常州作為自己的終老之地。

  元豐八年(1085年),宋哲宗即位,高太后以哲宗年幼為名,臨朝聽政,司馬光重新被啟用為相,以王安石為首的新黨被打壓。蘇軾復(fù)為朝奉郎知登州(蓬萊)。四個月后,以禮部郎中被召還朝。在朝半月,升為起居舍人。三個月后,升中書舍人。不久,再又升翰林學(xué)士、知制誥,知禮部貢舉。

  當(dāng)蘇軾看到新興勢力拼命壓制王安石集團的人物及盡廢新法后,認(rèn)為其與所謂“王黨”不過一丘之貉,再次向朝廷提出諫議。他對舊黨執(zhí)政后,暴露出的腐敗現(xiàn)象進行了抨擊,由此,他又引起了保守勢力的極力反對,于是又遭誣告陷害。蘇軾至此是既不能容于新黨,又不能見諒于舊黨,因而再度自求外調(diào)。

  二任杭州

  元祐四年(1089年),蘇軾任龍圖閣學(xué)士、知杭州。蘇軾第二次到杭州做官,杭州大旱,饑饉瘟疫一起發(fā)生。蘇軾向朝廷請求,減免本路上供米三分之一,又得到賜給剃度和尚的度牒,換成大米來救濟饑餓的百姓。

  元祐五年(1090年)春天,又減價出賣常平米,做了很多的厚粥和湯藥,派人帶著醫(yī)生分街坊給百姓治病,救活了很多人。蘇軾說:“杭州,水陸交會的地方,因瘟疫死亡的人常常比其他地方多。”于是集中多余的公款二千緡,蘇軾又拿出自己的黃金五十兩,辦起病坊,稍微積蓄一些錢糧收治有病的百姓。蘇軾看到茅山有一條河專門容納錢塘江潮水,鹽橋有一條河專門容納西湖水,于是疏浚這二條河道以通航。再修造堤堰閘門,控制西湖水的蓄積與排泄,錢塘江潮水不再進入杭州城內(nèi)。又用剩余的人力修復(fù)了六井,再把挖出來的淤泥堆積在西湖中,南北長三十里,修筑成長堤以來往行人。吳地百姓種菱,春天就除草,不留寸草。蘇軾又雇募人力在西湖中種菱,水草不再生長。把種菱的收入備作以后修浚西湖的費用,取救濟荒災(zāi)剩余的一萬緡錢、萬石糧食;以及申請得到的一百張僧人度牒用來雇募民工。長堤筑成,在堤上種植芙蓉、楊柳,望去好像圖畫,杭州人把長堤命名為蘇公堤。

  流落儋州

  蘇軾在杭州過得很愜意,自比唐代的白居易。元祐六年(1091年),他又被召回朝。不久即元祐六年八月,又因為政見不合,調(diào)往潁州任知州。

  元祐七年(1092年)二月,任揚州知州。

  元祐八年(1093年)九月,任定州知州。是年高太后去世,哲宗執(zhí)政,新黨再度執(zhí)政。

  紹圣元年(1094年)六月,貶為寧遠(yuǎn)軍節(jié)度副使,再次被貶至惠州(今廣東惠州)。

  紹圣四年(1097年),年已六十二歲的蘇軾被一葉孤舟送到了徼邊荒涼之地海南島儋州。據(jù)說在宋朝,放逐海南是僅比滿門抄斬罪輕一等的處罰。他把儋州當(dāng)成了自己的第二故鄉(xiāng),“我本儋耳氏,寄生西蜀州”。他在這里辦學(xué)堂,介學(xué)風(fēng),以致許多人不遠(yuǎn)千里,追至儋州,從蘇軾學(xué)。在宋代一百多年里,海南從沒有人進士及第。但蘇軾北歸不久,這里的姜唐佐就舉鄉(xiāng)貢。為此蘇軾題詩:“滄海何曾斷地脈,珠崖從此破天荒!比藗円恢卑烟K軾看作是儋州文化的開拓者、播種人,對他懷有深深的崇敬。在儋州流傳下來的東坡村、東坡井、東坡田、東坡路、東坡橋、東坡帽等等,表達(dá)了人們的緬懷之情,連語言都有一種“東坡話”。

  身逝常州

  宋徽宗即位后,蘇軾相繼被調(diào)為廉州安置、舒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元符三年四月(1100年),朝廷頒行大赦,蘇軾復(fù)任朝奉郎。

  北歸途中,蘇軾于建中靖國元年七月二十八日(1101年8月24日)在常州(今屬江蘇)逝世,享年六十六歲。蘇軾留下遺囑葬汝州郟城縣(今河南郟縣)鈞臺鄉(xiāng)上瑞里。次年,其子蘇過遵囑將父親靈柩運至郟城縣安葬。宋高宗即位后,追贈蘇軾為太師;宋孝宗時,追謚“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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